[摘要]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288家企业的813批次产品。
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获悉,在2014年第三阶段第二批食品安全抽检中,国家食药监总局对食品添加剂进行了专项检查,主要包括明胶、复配面粉改良剂、其他复配食品添加剂、咸味香精、食品用香精和其他香精。
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品质指标、微生物指标等18个指标,共抽检288家企业的813批次产品。抽检结果显示,阿拉山口蓝普胶业有限公司所生产的“蓝普”牌明胶中灰分成分超标。此外,清远市清新区和畅食品原料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恒和”牌明胶两批次产品均被检测不合格。
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2013)、《食品添加剂 明胶》(GB 6783-19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复配食品添加剂通则》(GB 26687-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GB 255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2014)、《食用香精》(QB/T 1505-2007)、《咸味食品香精》(QB/T 2640-2004)和《食品添加剂 乳化香精》(GB 10355-2006)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
据悉,在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国家食药总局共监督抽检了包括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酒类、焙烤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糖果及可可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3类食品的21188批次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