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误导欺诈期待破解赔偿难题

2014-02-14 17:09    来源:中国消费网·中国消费者报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在金融领域,销售误导却成为行业顽疾。在相对专业的金融产品面前,消费者常常因为信息的不对称遭遇到金融销售人员的误导和欺诈。

  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之一。然而,在金融领域,销售误导却成为行业顽疾。在相对专业的金融产品面前,消费者常常因为信息的不对称遭遇到金融销售人员的误导和欺诈。

  新《消法》将金融消费纳入调整范畴,对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将产生哪些影响?治理金融欺诈,能否利用惩罚性赔偿这一《消法》“利剑”?中国消费者报记者(QQ号:903788908)就此采访多位法律专家。

  理财销售争议频发

  汪女士去某银行存款,一位穿工作装的人员金某随即向其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称该产品收益高于银行利息,还免费送一份保险。在金某的诱导下,汪女士将本来想办的存单变成了一张保单。

  类似这样的销售误导纠纷投诉,本报记者今年就接到了好几起。中国消费者协会10月份发布消费提示称,购买理财产品时被误导销售、夸大收益,出现巨额亏损、资金被占用、信息不透明等,已成为我国消费者集中投诉的问题。

  中消协分析银率网平台数据和调查相关银行网站发现,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超过三成的消费者经历过误导行为。30%的受访消费者表示,银行销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无任何风险提示,将保险当作理财产品误导销售更是频发。

  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投诉也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各类销售违规3318件,其中涉嫌欺诈误导的3045件,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90.41%。

  不少消费者还将销售纠纷诉至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一份通报显示,该院及辖区法院受理的近百件银行理财纠纷中,以银行存在欺诈或误导为由要求撤销理财合同成为消费者的主要诉求。

  行业禁令难禁销售误导

  面对金融领域误导欺诈频发的现状,监管部门也多次重拳整治。

  2011年,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从宣传销售文本管理、理财产品风险评级、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理财产品销售管理、销售人员管理、销售内控制度、监督管理等多方面治理销售误导。今年8月,首部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门规范《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更是明确列出“八项禁令”,其中就包括“不得在营销产品和服务过程中以任何方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自上任以来,就把整治寿险销售误导列为监管重点。一年多来,保险监管部门对保险机构的销售误导行为开出了诸多罚单。2012年10月,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销售误导责任追究指导意见》,正式启动对相关人员的追责程序。

  不过,在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远忠看来,不管是银行还是保险业,对于金融机构在销售经营过程中存在的欺诈、过错行为,仅规定了行政上的处罚规定,但对如何承担法律责任缺少规范。

  惩罚赔偿遏制欺诈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景明告诉记者,新《消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这里采用列举的方式,是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细化。”吴景明说,虽然这一条规定与金融监管部门制定的《办法》等相比,尚不够具体化。但如果金融产品销售人员存在隐瞒或者虚假陈述,就应该认为其构成误导欺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于海纯认为,新《消法》明确将金融消费纳入调整范畴,意味着保险消费者一旦遭遇欺诈行为(比如销售误导)且受到损害的,消费者就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这将对保险企业形成相当大的压力,从而有效遏制销售误导行为。

  维权举证期待倒置

  根据新《消法》的规定,经营者构成欺诈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不过,尽管“一行三会”均设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但法院或仲裁机构很少有直接适用《消法》裁决金融销售纠纷的,因此,法院多数是判决合同有效或撤销,金融消费者因误导欺诈获赔的不多。

  记者了解到,前几年因购买银行KODA理财产品而遭受巨额损失的内地富人,只有部分“苦主”与银行谈判后和解,获得赔偿。上海一中院则在一起理财纠纷中,因银行客户经理劝阻消费者退出并保证不会再亏损等不当行为被判担责。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随着新《消法》的实施,金融消费者因欺诈获赔的判决将会出现。不过,是否构成欺诈应有相关证据,而金融销售误导往往是口头承诺或者通过条款说明,金融消费者一旦签字而又没有证据表明存在误导的话,将难以索赔成功。

  吴景明表示,举证问题其实可以通过让金融机构证明其履行了说明义务来解决。金融消费者也可以通过销售录音、销售传单等方式来证明。此外,相关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也可以作为构成欺诈的证据。

  但是,即便举证问题得到解决,如何确定赔偿额也是一个难题。吴景明认为,这方面不能仅以金融消费者的损失额来计算,而应按新《消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来综合确定。 (作者 聂国春)

责编: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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