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资新改革: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将大放异彩
随着三中全会对新一轮国资改革的定调,各地正按此“顶层设计”修改辖区内的国企改革方案,“修改之后,新一轮上海国资改革方案将于12月初公布。”接近上海市国资委的人士如此透露。上证报记者获悉,沪版国资改革新方案将围绕分类监管、激励机制、开放性市场化重组等重点推进改革,以提高国企活力和国有经济整体竞争力。
如果说前一轮上海国资改革主要体现为大集团的“主业定位”和“整体上市”,那么新一轮的改革,则是在分类监管基础上,将竞争类企业完全推向市场,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让这些企业成为国际国内同行业中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企业,真正成为促进上海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主力军。
分类监管为市场化改革铺路
未来上海国资改革将明确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最大限度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
人们对国企诟病不断,实乃因没有好好分类,将国企一刀切。新一轮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将在这方面迈出重大步伐。据熟悉方案人士透露,未来上海国资改革将按照竞争类、功能类及公共服务类企业分类监管。这其实是秉承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资改革的顶层设计的精神。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决定》明确提出了“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这为国企分类监管作出了最高的“定调”。一位国资专家告诉记者,“分类监管的意义十分重大。以前关于国企的定位一直有争论。到底是赚钱为主,还是社会保障功能为主,挣钱不挣钱都会有人不满意。但是,随着分类监管的明确,未来国资改革就可以名正言顺谈市场化,否则,改革将永远是一团乱麻。”
作为改革的核心和重要基础,上海的国资国企改革将直面分类监管这个重要命题。据了解,未来上海国资改革将明确功能定位并实施分类管理。竞争类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努力成为国际国内同行业中最具活力和影响力的企业;功能类企业,以完成战略任务或重大专项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公共服务类企业,以确保城市正常运行和稳定、最大限度实现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引入社会评价。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企业,应按照市场规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而有分析人士指出,竞争类企业中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引入激励机制方面的动力和需求更足。
只有分类,改革才有基础。“在分类监管的基础上,竞争类的企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对符合国家战略目标的领域或者关键领域,追求的是做大做强,继续发展,另一种是,不符合的则实行退出,从而优化布局结构。至于后两者的分类,定位主要在于完成政府的特定任务以及民生服务需求。”上述专家表示。
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将大放异彩
上海国资将建立国资流动平台,借此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以推进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为途径,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将是新一轮上海国资改革的主要思想之一。
新一轮上海国资改革方案还将细化《决定》明确提出的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型这一思路。《决定》指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这方面的实践,上海国资无疑走在前列,在很多地方国企对于资本管理并无多少心得的时候,上海国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组建了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上述专家表示。
据了解,上海国资将建立国资流动平台,借此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功能,推动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从而帮助国资完成产业结构调整,帮助不同功能定位国企完成各自的发展目标,包括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保障服务民生等等。
随着统一平台的搭建,将赋予未来开发性市场化重组发挥更大效用,“以推进开放性市场化重组为途径,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将是新一轮上海国资改革的主要思想之一。
事实上,从2008年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若干意见》以来,上海国资国企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已多有体现。比如推动国有企业跨地区、跨所有制重组,吸引中央企业、全国地方企业及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参与上海国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大力推动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
“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拥有着丰富的形式。”一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而从以往案例显示,无论是上航东航的合并,还是百联、上药的异地“扩张”,抑或是上海电气集团、锦江集团曾经实施的海外并购,其实是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的重组联合方式。在产业链上,既有协同整合上下游企业,也可以实行产品链横向联合;既可以基于国际竞争力实施重组,也包括降低成本、拓展市场为目的实施并购;既有与央企的合作,也有同地方行业龙头企业联合,包括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等等。
可以预见,随着更大范围、更多形式的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推进,不符合上海城市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的产业和行业将会被淘汰,从而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企业以及现代服务业。
股权激励等措施将陆续推广
上海市国资委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予以“放开”,允许某些情况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而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
国企活力不如民企、估值不如民企的一大根源是缺乏股权激励。在这方面,上海国资改革也将实现突破。这同样也是承袭了《决定》的精神。《决定》提到,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上述表述无疑为一直停滞不前的国有企业员工持股问题扫除了障碍。一位分析人士向记者表示,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历来是国资改革的难点。以往的国有企业管理层MBO 一度被贴上“国有资产流失”的标签。2008年9月,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尽管其中“鼓励国有中小企业职工在自愿基础上持股参与企业改制”,但其中表示,“严格控制职工持有国有大型企业股权”。
尽管现实中已有操作案例,但上海国资系统股权激励改革的实际进展和外界预期并不十分匹配。而这一次的国资国企改革中,激励机制无疑是一大关注点。
此前,上海市国资委在例会上的一贯表述是,将对整体上市公司优先实行股权激励,对产业类企业实施以绩效为导向的考核制度。据了解,新方案将会在股权激励问题做出更具体的阐述。国资委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予以“放开”,允许某些情况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激励基金计划;而高新技术和创新型企业,可实施科技成果入股、专利奖励等激励方案。同时,作为配套,国资委鼓励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示范区外的国有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参照实施。(⊙记者 赵一蕙 ○编辑 全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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