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峰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罚73.77万元
导读:“朱建峰”账户买卖领先科技股票扣除交易税费,盈利总计669351.32元。“白某秀”账户委托代理人为朱建峰,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此账户买卖领先科技股票扣除交易税费,盈利总计68380.17元。
证监会日前公布了朱建峰利用其本人及“白某秀”账户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领先科技股票的行为,并对其做出“没一罚一”的处罚决定。
根据证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2年初,领先科技(现名金鸿能源)筹划重大事项,内幕知情人姚某峰将信息透露给大学校友朱建峰。
“朱建峰”账户买卖领先科技股票扣除交易税费,盈利总计669351.32元。“白某秀”账户委托代理人为朱建峰,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此账户买卖领先科技股票扣除交易税费,盈利总计68380.17元。
证监会认定,朱建峰以其本人账户和他所控制的“白某秀”账户利用内幕信息交易领先科技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证监会决定:没收朱建峰违法所得737731.49元,并处以737731.49元罚款。(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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