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存漏洞 散户被“玩”没商量
导读:
股指容易被操控 遭损索赔无法可依 交易规则偏向机构
“上周五上午看到大盘涨,我立即跟进买入一只金融股,没想到下午急跌,损失了六万五(元);股市里,小股民赚钱太难了,老有一种被耍被骗的感觉。”广州老股民大钟如是说:“我炒股16年,做假账的个股买过,‘老鼠仓’被查的也遇到过,这次‘光大’,本来不是个股的问题,一跟风还是输了。”
“光大乌龙事件”成本周最热的话题,昨日以监管层暂停光大交易、光大总经理辞职而告一段落,但其带给资本市场的恶劣影响却不容小觑,即使光大证券涉事人员受到应有处罚,光大证券破产重组,投资者也很难追回损失,市场信誉以及海内外投资者的信心也难以有效恢复。
“光大事件”还会重演
面对资本市场上所谓的乌龙事件,本报记者调查发现,最大的共同点是最后都造成了散户的巨额损失,而这又该如何避免呢?
反思1.股指结构编制存缺陷
“光大证券的70亿元资金让22万亿元市值的股票市场瞬间上涨超过5%,可见股票指数是很容易操纵的。这样的缺陷被投机者利用,可以在股指期货上获取暴利。”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说。
部分业内人士人更是指出:目前A股部分指数结构不太合理,不仅难以真实反映市场情况,而且容易让机构用少量的资金操控市场获取高额收益。“光大乌龙”如此,之前的“老鼠仓”、“黑庄”事件也与结构缺陷相关。
与海外指数比较,国内指数行业权重过于集中,个股权重占比高。在指数成分股中,权重居前个股的累计权重较高,如上证指数前15名成分股的权重高达40.67%,因此,作为多种被动式基金跟踪标的的上证指数以及上证50指数,如果两成分股中有15只个股的价格大幅拉升,极有可能拉动指数大幅上行,这就给机构带来操纵股价的可能。
反思2.股指期货缺乏保护投资者机制
公平交易,本应是任何投资市场的基础性原则,但放到A股市场却并非如此。“保护投资者”成为诸多监管层官员的“口头禅”,却未能落实到实际规则中去:对于此类事件,既没有赔偿、补偿的机制,也没有完善旨在保护中小股民利益的法律条文。
普通散户在A股市场上为17025.14万户,占比高达99.62%;而持股市值在50万元以下的中小散户占到整个自然人散户的86.27%,但从“黑庄”事件,到“老鼠仓”问题引起的暴跌中,损失的都是散户的血汗钱。
近处来看,股指期货机制并不完善,成了很多机构套利的工具。一位私募公司管理者告诉记者:“现在参与股指期货的机构和证券公司自营机构基本上是一家人,不少机构一边操作A股、影响指数,一边通过股指期货套利。”
在股指期货中,监管层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显得很艰难,就连证监会主席肖钢也坦承:“我国拥有全球最多、最活跃的个人投资者群体,散户占比高,缺乏金融风险识别能力,容易成为各种欺诈行为的受害者。”
反思3.出错时机构日内“跑掉”但散户专业知识却有限
“机构看到买错了,赶紧通过ETF跑掉了,而我们散户却要等到第二个交易日才能跑,要是继续大跌,这个机制很不合理,希望T+0交易赶紧推出来。”做了几十年股票的散户程先生告诉记者。
多数投资者都有此疑惑,由于中小投资者大而散以及专业能力有限,当前的游戏规则成为机构的守门人;对于机构来说,也相对于间接操控市场,大资金量“为王”。广发证券李聪在一篇分析报告中指出,即使目前没有T+0机制,投资者也可以借助ETF实现日内卖出;或者,在融资融券推出后,还可以通过信用账户和资金账户,间接实现T+0。
可是,对多数普通中小散户而言,因为没有充足的精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这些间接T+0的交易实操性不高,依然只是机构的“救急通道”。
建议:巨额惩罚资金操控
针对资本市场上出现的这些问题,除了加强监管,机制完善势在必行,业内人士建议较多。
建议一:
规范程序化交易的细节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贺强认为:对于类似事件,“程序化交易”的规范度要尽快提高。他建议:落实“一线实时监管”规则,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准备”机制;对于自身与企业的运营软件,不仅要监控,还要做定时的检查;需要建立有效的机制,让整个交易系统不断完善,及时处理新问题、新信息与新投诉。
建议二:
增加市场的违规成本
FX168财经集团研究部总经理、投资市场著名评论员李骏建议:资金操控的恶果需要严查到底,监管部门应落实惩罚机制,除了暂停交易、惩罚个人之外,最好推行巨额罚款制度。建议监管层要对市场违规操作者予以大棒政策,提高违规成本。
建议三:
完善指数结构编制
“如果你看上证指数,A股就是全球最乱的市场之一,但你去看中小板和创业板,A股又是全球最牛的。”部分业内人士认为:监管层应适当调整指数机构,防止用少数权重股或机构利用资金优势来操纵市场。尹中立建议,修改不合理的指数计算方法,将实际上不流通的部分剔出指数的计算范围,这样就使指数期货的标的更科学。
记者手记
资本市场:
系统要监管人也不能忽视
“光大乌龙事件”并非一个独立存在的偶然性事件,由于系统疏漏、监管不力而造成的投资者集体巨额损失。
在资本市场里最早可以追溯到1995年的“327国债事件”,而比较近的则是2012年的明星基金经理搭建“老鼠仓”事件,很多过往事件都以法律法规的改变作为最终的结局;而这些事件彼此联系起来,既是一部散户损失的血泪史,也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曲折发展史,诸多细节值得掂量,诸多问题值得集体反思。
在推行程序化交易、量化团队操作的当今资本市场里,系统需要被监管,人同样也需要被监管。监管层除了表明“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的态度并有效执行外,有关“A股指数结构缺陷”、“指数期货规则漏洞”的问题同样值得探讨,对“中小散户利益”的维护也必须提升到机制建立的程序上来。 (张忠安、井楠、杨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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