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咨询业乱象仍存 微博微信成新违规工具
监管层公布《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已近3年,但重拳治理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违规乱象——诱导性宣传、个人账户收费、不公平对待客户、无证展业四大乱象仍屡禁不止。值得关注的是,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日渐成为部分公司新的违规工具。
夸张、诱导性宣传
近期,已提前布局某某股票、拟与私募机构合作拉抬股价、公司坐庄的某某股票下午将拉涨停、保证每月实现一定收益等信息不时出现在官方网站、投资者手机信息中。近年来,这些违规公司还另辟新战场——微博和微信平台。
以销售荐股软件为主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也不甘示弱,纷纷在各种网络平台上打出“国内顶尖操盘手、基金经理鼎力推荐”、“让您一夜之间成为股市中的投资专家,享受驾驭财富的感觉”等夸张标语。
事实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早已作出明确规定,禁止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虚假、不实及误导性的营销宣传,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针对这一乱象,不少证监局已有所行动。证券时报记者获悉,厦门证监局和深圳证监局上半年分别对厦门金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智多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采取了责令整改的措施。
个人账户收费猫腻多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通过个人账户收费一直是行业潜规则,在监管层重拳治理后,这种现象仍大量存在。
记者获悉,因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江苏天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厦门金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智多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分别遭当地证监局责令改正或出具警示函。
调查显示,江苏天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先后通过文某等个人账户,向客户张某东、张某妹收取证券投资顾问费24万元。厦门金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员工李娜的3个个人银行账户累计收取投资顾问费294万元。
深圳一位不愿具名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告诉记者,证券咨询行业之所以做出这种举动,一方面是因为通过个人账户转账可以偷税漏税,另一方面是因为很多股票推荐见不得光,如通过推荐内幕信息达成的合作。因此,这方面的规范需进一步推进。
事实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已明确禁止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人员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费用。
不公平对待客户
证券投资咨询业一直存在不公平对待客户的现象,如今变换的花样更加迷人眼。
“咨询公司员工给你打电话说将拉升某股票,以前只是利用这种营销方式拓展客户,现在有了更深层次的目的。”上海一家证券投资咨询相关人士说,不少咨询公司在核心客户建仓后海量打电话,只是希望有人能替他们的核心客户抬轿。
记者调查显示,一些咨询公司不仅为了核心客户利益而损害陌生人的利益,非核心客户有时也不得不成为牺牲品。这主要体现在研究报告和资讯传递的顺序和完整度,比如将获得的一些研报和资讯优先提供给核心客户,随后向非核心客户发送,最后再利用微博和微信等平台向大众传播。
但这种商业规则显然并不合法。《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为特定客户利益损害其他客户利益。
此外,厦门证监局还发现了一个另类案例——对部分同样接受高级服务的客户收费差距巨大,有的收取8000元,有的收取80000元。前述行径已被厦门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无证展业
以往只通过自有渠道展业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如今有了券商这个合作伙伴。记者调查显示,目前已有众多券商和不具有展业资格的咨询机构合作,这些机构一般有资讯优势,而这正是专业有余而资讯不足的券商所缺乏的。
此外,公司有展业资格,而员工无展业资格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如深圳证监局检查深圳市智多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对客户服务人员服务过程缺乏实质性监控,存在无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的客服人员进行证券投资咨询服务的情况。
记者调查显示,深圳市智多盈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员工无证上岗并非个案。上述上海咨询公司相关人士称,有些证券咨询公司存在无证上岗的现象,源于这个行业普遍施行大海捞针的营销策略,面对的潜在客户量大,而员工人数相对较少,有时营销人员也兼任投顾的工作。
事实上,《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也已明确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业界称,越来越多的地方证监局已开始对证券咨询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并动用了非行政处罚性的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等监管措施,未来这一乱象将得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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