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两家上市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13-04-27 09:11    来源:东方财富网

  在昨日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中国证监会就对西藏天路、宏磊股份等两家上市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进行了情况说明。

  据悉,2013年4月11日,西藏天路发布201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因公司承建的藏东、藏北地区公路建设项目受特殊地质条件及建设环境影响,致使项目大面积返工,工期持续延误,成本大幅增加,预计公司2012年度亏损4000万元左右。”

  对此,证监会立即要求西藏证监局就公告事项进行核查。经查,西藏天路2012年业绩变动原因与公司公告所述理由不一致,西藏天路在日常会计核算中对合同理解有误,导致2012年多计收入。此外,核查还发现了西藏天路2012年部分项目成本未及时入账,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以及少计2011年部分项目成本问题。

  证监会认为,西藏天路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布2012年业绩预告及业绩变动原因披露不准确、不完整;2011年度财务数据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据介绍,目前,西藏证监局已向西藏天路下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责令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在指定媒体上作出公开说明。4月23日,西藏天路发布2012年度业绩预亏公告补充公告,补充说明了2012年度亏损原因并调减2011年净利润4009万元。下一步,证监会将视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磊股份)于2011年12月28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浙江证监局在2012年年报监管过程中,发现其财务数据存在异常。通过初步调查,发现宏磊股份关联方浙江宏磊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子公司直接转移上市公司应收票据的形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约4.74亿元(其中含占用利息约1121万元).

  目前浙江证监局已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下发责令改正意见。要求宏磊股份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并向关联方追索被占用的资金和占用期间利息。同时,浙江证监局已启动现场检查程序,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作进一步核查,并将依法予以处理。

责编:赵惠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商学院第二期:品牌汇

品牌汇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共筑中原梦

共筑中原梦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