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剑指诚信责任
“进一步营造有利于资本市场创新发展的政策环境”是今年资本市场的一项重点工作,这包括重点推动《证券法》的修订、《期货法》的制定和《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出台。有消息的人士称,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与中国证监会研究制订《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拟通过法律制度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敛不诚信行为。
法律专家表示,这部为上市公司戴上“紧箍帽”的条例,将迫使其再也不得将股市当做提款机,视投资者的信息知情权于不顾,或许以往诸多见不得人的财务虚假、关联交易,统统都将因不得不为的信息披露,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最近发布的“中国人民大学资本市场展望报告”指出,由于上市公司的规范条例长期缺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依法监管的效果,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议的进程,条例作为上市公司监管的基本法,它涵盖的内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行证券、关联交易和重大担保、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等。
报告同时指出,证监会新的起草小组针对国有股东行为的监管措施、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容进行多轮讨论和论证,预计重新起草的《上市公司监管条例(征求意见稿)》很快进入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主任欧阳泽华就指出,《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从2006年开始起步,目前已经完成初稿,涉及国有股东行为的监管措施、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的内容。
然而,将近一年过去了,条例一直没有出台。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表示,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和中国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在条例草案起草和修改的过程中,有不少意见提出。
业内人士指出,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运行中最具发展优势的群体,是资本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二十多年来,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发展壮大,已经成为推动企业改革和带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中坚力量。但一些上市公司还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信息披露不规范、大股东行为缺乏有效制约、董事和高管人员未能勤勉尽责、不重视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和回报等问题,影响了上市公司质量的提高,从而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制约了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通过实施有效的市场监管,有利于促进上市公司不断提高质量和进一步发展壮大,提高市场的公正性、透明度和效率,降低市场系统风险。
早在2007年,国务院法制办就公布了《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对我国上市公司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出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等七方面的内容。” (朱宝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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