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鼓励中小投资者及机构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据上交所消息,2013年1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外发布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交所有关负责人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指引》在前期广泛对外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合理吸收了包括上市公司在内的各方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并作了相应修改与完善。
该负责人接受记者提问时表示,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上交所共收到60余份反馈意见,以及954家沪市上市公司填写的调查问卷。从反馈意见的总体情况看,市场各方主体对《指引》的征求意见稿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也对一些具体的条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此,上交所进行了认真梳理、分析和吸收,对《指引》的征求意见稿做了修改与完善:
一是对现金分红备选方案中的超额股利政策作了细化;二是专门增加条款对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基准和《指引》所涉分红比例的衡量标准作了明确;三是对采用剩余股利政策但现金分红比例超过30%的上市公司应履行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进行豁免;四是明确了特定情形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分段、分市值披露的适用范围仅限于A股股东;五是对现金回购股份的激励措施予以进一步明确;六是鼓励中小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外部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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