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
18日上午,国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将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有关要求,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进一步加大分类指导力度,区分不同城市,指导督促采取切实措施,保持土地市场稳定足额供应,平抑土地市场价格的异常波动。
今年土地市场基本面保持平稳
国土部土地利用管理司司长廖永林表示,截至目前,全国土地市场整体仍处在低位,基本面保持平稳。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有望接近去年水平,达到或超过前五年平均供应量,地价保持基本稳定。
“保障性安居工程落地任务提前完成,落实率超过100%,基本稳定了以住宅用地为主的房地产用地供应总量。”廖永林表示。
截至11月底,全国未竣工房地产用地46.87万公顷,其中在建33.46万公顷,与年初相比增加30.6%,未开工13.41万公顷,减少40.0%;住宅用地在建面积26.16万公顷,增加30.4%,未开工面积10.05万公顷,减少42.4%。在建面积增加可稳定后期住宅供应。
“从全年来看,土地市场虽然出现一些季节性、区域性的波动,但房地产用地供应量、价格和结构等变化并不大,加上流标流拍多于往年,而高价地远少于往年等情况,今年的土地市场相对于往年,截至目前整体仍处在低位,基本面保持平稳。”廖永林说。
坚持调控不动摇
强化分类指导防“异动”
廖永林同时指出,针对11月份以来土地市场呈现的回暖迹象和问题,国土部将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保持从严从紧调控基调,监督各地执行好现有政策措施,针对不同类型城市,实现分类指导,加强针对性,突出差异性,强调时效性。
“下一步,市场出现波动的城市要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调控要求。一是加供应、稳后市;二是控异常、防波动;三是避免误读误导、稳定市场预期,以保持土地市场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进一步巩固调控成果。”廖永林说。
据介绍,市场出现波动的城市,主要是指:在国家统计局发布房价指数的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凡属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交易价格指数同比上涨或环比连续3个月上涨的城市,住宅或商服用地供应量偏离过去5年平均值、地价同比或环比上涨的城市,以及近3个月以来出现住宅或商服用地较高异常地价的城市。
廖永林表示,近期,国土部将明确要求各地采取以下措施,促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
具体包括,其一,各城市特别是市场波动城市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具体分析研判本地市场情况,立即制订对策,采取措施,稳供抑价;其二,稳定住宅用地供应,促进形成良好市场预期;其三,保持地价信号平稳,减少对市场的误导和干扰。
廖永林特别指出,要避免出现所谓“地王”误导市场。“要对总价较高的地块,实行分割处理,划为多宗地供应。对地段较好、单价较高的优质地块,综合采用多种竞价方式或招标出让;或提高付款难度;或与条件较差的土地放在一起供应。”
他还提出,要进一步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加强竞买人资格审查,加强对购地资金合规性审查,防止具有不良行为的企业、违规资金进入市场,避免过度竞争、恶性竞争形成高价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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