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强调IPO审计监管 向发行人利润操纵动刀

2012-09-11 08:2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在新股IPO审核和预披露“空窗”一月有余,被业界视为IPO遭“调控”的背景下,9月初于成都召开的年度第三次保荐代表人培训备受关注。

  “证监会领导的讲话内容并未涉及到目前较为敏感的发行审核节奏问题。”昨日,一位参会的保荐代表人向《第一财经日报》透露,此次培训的大部分内容基本与前一次差异不大,亮点是新任创业板部主任冯鹤年首次亮相保代培训并作开班致辞。

  与以往多次强调保荐责任有所不同,在本次保代培训中证监会发行部相关负责人首次提出,将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的监管,并特别关注发行人在会计准则执行层面的利润操纵。

  进一步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监管

  近日,绿大地、新大地等财务造假丑闻接二连三,除了保荐机构受到一贯质疑外,在上市审计中屡屡暴露风险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问题也已成为监管层密切关注的重点之一。

  “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过程监管。”发行部相关领导指出,新审计准则的实施,审计逐步由制度基础转向风险导向型审计,财务信息质量很大程度上依靠审计机构的执业质量。

  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向记者表示,从去年下半年起,证监会就陆续约见了审计业务量排名靠前的会计师事务所多位主要合伙人,就财务审核理念及审核标准等问题进行座谈。近日,证监会会计部也召集几家会计所的现任或前任发审委委员,针对国内拟IPO公司上市动机和美化业绩手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等问题进行讨论。

  “证监会领导表示,蓄意系统作假,通过正常审核是无法发现的,只能通过重罚。”一位参加培训的保代透露,监管层正在酝酿出台针对“粉饰业绩、利润操纵行为”的监管政策,并以2002年世通案财务丑闻导致的安达信会计所解散为例加以说明,还提到了绿大地。

  监管层在培训中强调,未来会在IPO财务审核中增加关注事务所审计质量,反馈中将关注与审计重要节点相关的过程,将问责机制覆盖到会计师执业的全过程。对在审公司存在财务疑点的,要求事务所质控部门出具相关事项的复核报告,对明显存在财务异常问题的企业,要求另请一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复核。

  “像对保荐机构一样,证监会对审计机构的监管手段也更有力了。”上述保代指出,对IPO执业过程存在问题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层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次采取发行部谈话、移交会计部处理、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等措施。

  操纵利润四种“花样”

  近年来,我国会计准则变化大,2007年新会计准则在上市公司执行,以原则为导向的会计准则在专业判断上的特征更加突出,会计操纵显得更加专业和隐蔽。

  据本报了解,在上周的保代培训中,监管层还详细梳理了拟上市企业在会计准则执行层面操纵利润的四大表现,分别为:通过报表剥离操纵利润、改变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利用会计准则对特殊业务规定不明确进行操纵和利用新业务、新形式操纵利润。

  “过去在审核过程中经常出现让发行人纠正粉饰业绩的情况,由于那时招股书尚未公开披露,该纠错行为未造成社会影响,且不影响发行上市条件,所以会里基本接受更新相关数据。但现在由于预披露提前,如果再发现操纵利润行为,将直接影响企业发行上市。”投行人士指出。

  另据参会人士透露,冯鹤年在首次出席保代培训中,对创业板部开板近三年来发行审核、发行市盈率等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冯鹤年表示,未来将进一步增加审核透明度,另外可以上创业板的行业和准入门槛将考虑进一步放开。

  冯鹤年还透露了创业板部的下一步工作设想,一是,进一步推进修改完善发行规则,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风险提示,不断完善价格形成机制;二是,优化首发管理办法,设定合理财务指标,降低准入门槛并放开行业限制,设定多元化、灵活的上市指标体系;三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造假上市企业及各种失信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四为创业板预审员会对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提出明确意见。(彭洁云)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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