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湘川黔滇五省联合发文 提磷矿开发准入门槛
23日,“鄂湘川黔滇”五省联合印发磷矿资源管理等五项政策,五省联手强化磷矿开发准入,提高准入门槛。重点调控磷矿年度开采总量,促进磷矿合理开发利用,新建、改扩建磷矿采选项目要求也明显提高。机构分析认为,上述政策将提高行业集中度,利好磷矿资源龙头企业。
鄂湘川黔滇五省磷矿资源开发“区域监管联动 共促矿区和谐”联创齐争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4月27日审议通过了《鄂湘川黔滇磷矿资源开发准入管理办法》、《鄂湘川黔滇磷矿矿业权规范投放管理办法》、《鄂湘川黔滇磷矿年度开采总量调控管理办法》、《鄂湘川黔滇磷矿监管联查联控办法》、《磷矿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五项磷矿管理政策。
目前我国磷矿资源主要分布在云南、湖北、贵州、湖南、四川五省,储量占全国的78.3%,产量占全国的92 %。
这五项新举措分别从磷矿资源开发准入、矿业权规范投放、年度开采总量调控、磷矿监管联查联控和磷矿企业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等五个方面进行规范管理。其中,在开发准入上,新设磷矿采矿权的矿区地质勘察工作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申请采矿权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矿业权申请人原则上要求是采选、矿肥或矿化一体化联合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应不少于经审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测算的矿山建设投资总额的30%。新建、改扩建磷矿采选项目的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必须与矿区储量规模相匹配,大、中、小型磷矿区矿山生产规模分别不低于50万吨、30万吨和15万吨每年。
受磷矿资源管理五项新举措影响,今年以来,磷矿石价格平均涨幅逾10%,贵州32%船板含税价格从年初的640元每吨,涨至最新720元每吨;湖北30%船板含税价格从年初的580元每吨,涨至最新650元每吨。业内认为,按照行业惯例,秋季磷肥需求市场即将启动,磷酸二铵出口也有望增加,磷矿石价格将维持上行趋势。(刘重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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