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券商研报不得将市场传言作为研究依据

2012-06-20 08:4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要求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分析师不得将无法确认来源合法合规性的信息写入证券研究报告,不得将无法认定真实性的市场传言作为确定性研究结论的依据。

  据介绍,《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按照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的业务流程(研究对象覆盖、信息收集和公司调研、研究报告制作、质量控制、合规审查、研究报告发布),对制作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每个业务流程提出了相应的规范要求,其重点是防范发布证券研究报告过程中的利益冲突,加强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证券分析师等相关人员责任控制,维护证券研究部门和证券分析师独立性。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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