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则存差异 A+H股或现单一市场退市
一些同时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A+H上市公司,由于A股和港股适用的退市规则并不相同,很有可能出现一家公司在A股退市而其H股依然在港上市交易,或者其H股退市而A股依然交易的情况。
A+H上市公司的数量无论是在内地A股市场还是港股市场上的占比都非常小,而且此类公司多以国企、蓝筹股为主,它们触发沪深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退市机制的可能性也极小,因此,即使个别A+H股出现问题要被退市,也不会给两地市场带来冲击。
日前,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发布了《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及《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业界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有专家指出,这是继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后又一个重大制度变革。但也有业内人士提出,新出台的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可能会涉及A+H股,由于香港和内地监管存在差异,可能会出现A、H股不同步退市的情况,并由此引发跨地区跨市场监管、套利甚至投机等现象。
就此,证券时报记者昨日采访了多位长期关注A+H股市场发展的业内人士,他们认为,新的退市方案不会给A+H股跨市场监管带来太大的挑战和冲击。
A+H股或现单一市场退市
“新退市制度推出并得到严格执行后,A股的退市公司数量会逐步增加,这也会带给市场一些疑惑,比如:一些同时在香港和内地上市的A+H上市公司,由于A股和港股适用的退市规则并不相同,很有可能出现一家公司在A股退市而其H股依然在港上市交易,或者其H股退市而A股依然交易的情况。”东航金融海外金融部经理廖料告诉记者,在香港的退市规则中,并没有“因连续亏损”而退市的规定,这就令A+H股存在从某个单一市场退市的可能性。
不过他认为,即使出现这种情况,对于市场的心理影响多于实质影响,因为类似情况其实早已存在多年。比如:在多个交易所上市的一些公司,常常会自愿从某一市场摘牌——早在2007年,之前同时在纳斯达克和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美国惠普公司就选择了自愿从纳斯达克退市而继续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1年,中国概念股安防科技也选择自愿从纳斯达克迪拜交易所退市,但继续在纽交所挂牌交易。廖料说,“尽管现在看来仍有难度,但未来确实会存在将退市的A股或H股股份转移到另一市场继续交易的可能性。”
单一市场退市影响有限
香港富昌金融集团投资策略师莫劲松表示,由于内地和香港市场对于企业上市的要求和标准不一样,退市的标准当然也可以存在不同。例如有的A+H股是“先H后A”的模式,也有的是“先A后H”的模式,并非都是A、H股同时登陆两地股市。“所以,从原则上看,此类股份如果退市也不一定非要在两地市场同时退市。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只在一个市场维持上市地位。这样也只是停止了公司股份在个别市场上的交易,但股东的权益并没有出现实质性的改变,不会影响到公司按照股份制和契约精神进行管理和营运。”
招商证券香港投资银行董事总经理温天纳表示,在成熟的国外市场上,企业股份终止上市有各种原因,比如公众股东人数低于要求、股票交易量低于规定的最低标准、上市公司失去持续经营能力、企业破产清算、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欠佳、不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法律及上市协议等等。他介绍说,在纽约交易所和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一般必须经过复杂的法律与监管流程,经监管机构、法院和股东的同意退市后可以转到美国场外交易电子报价板市场(OTCBB)、粉单市场(Pink Sheets)等场外交易市场(OTC)继续进行有限度的“挂牌”,这也成为当地证券市场主流的退市途径。他认为,“任何成熟有效的股市都需要有完善的上市和退市制度,如果退市制度能发挥应有的作用,上市公司就会为了保住上市地位努力提升公司的管理与企业管治水平。这样,整体上市企业的质量也将更有保证,也能更好地保护股东的权益。”
港资券商第一上海策略分析师叶尚志表示,如果出现A+H股从单一市场退市的情况,对于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也将十分有限,“相信在推出A+H股上市模式之初,内地和香港的监管部门早就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过预估,相信此类股份的退市机制以及可能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也在监管层的考虑之中。”他指出,A+H上市公司的数量无论是在内地A股市场还是港股市场上的占比都非常小,而且此类公司多以国企、蓝筹股为主,它们触发沪深证券交易所新出台的退市机制的可能性也极小,“因此,我预计,即使个别A+H股出现问题要被退市,也不会给两地市场带来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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