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改革要有利于增加百姓财产性收入
4月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应该是中国证券市场二十三年以来的第十次改革了。
从1992年的行政定价,到2005年的新股询价与窗口指导相结合,再到2009年至今的市场化新股发行询价改革,新股发行制度的改革正朝着市场化方向进行,而且取得了积极成果,特别是始自2009年至今的市场化改革,无论是新股估值定价,还是机构参与的理性程度,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其中,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新股发行过程中的“三高”现象有所抑制,新股不败开始走下神坛。此次《征求意见稿》有若干新意和亮点,比如,监管注重信披的真实性、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允许主承销商自主推荐5-10名个人投资者参与询价,提高网下配售比率,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需说明理由、定价高于同行业市盈率25%须进行盈利预测、业绩未达预期将予以处罚,取消网下配售限售期,推动存量发行,引入上市公司的第三方评估机制,等等。不过,《征求意见稿》主要侧重的是抑制新股发行的“三高”现象,抑制“炒新”现象,这与《意见》的标题所说的“体制改革”还是有不小的差距。当然,新股估值定价是一个国际性的大难题,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式和公式。或许,这样的规定也可以叫做“宁要改革的微词,不要不改革的危机”的股市版。因此,新股发行体制改革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
同时,我们注意到,当前IPO上市既然要摆脱权力分配资源色彩,要实行真正的市场化运作,那么,此前“摸石头过河”的改革方式必须让位于“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而温家宝总理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所提出的“要健全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和退市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的论述,实际上为当前新股发行制度“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提出了总要求。笔者认为,强化投资者回报和权益保护,应成为新股发行制度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早在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就首次提出了“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新提法。对此,时任证监会主席的尚福林与时任建行董事长的郭树清都有明确解释:金融性资产包含在财产性收入之内。而新股发行所带来的溢价财富自然也在金融资产之列。但20多年来的一级市场的实际情况却是令人失望:食利者主要集中在产业资本、风投、私募基金、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和IPO业务链上的律师、会计师与资产评估师等。这明显不利于百姓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因此改革已十分迫切。
首先要加快资本市场多层次建设,改变目前股票市场与债券市场十分不匹配的现状。千军万马过IPO这个“独木桥”的现象为什么会出现呢?多层次资本市场不健全肯定是一大原因。因为中国的资本市场目前并没有与有巨大融资需求的企业实现无缝对接,以致股权融资的IPO上市方式独领风骚。另外,债券场内场外市场仍然不能互联互通,其发展长期落后于股票市场;VC/PE市场仍然不够成熟急需规范。而包括新三板在内的多层次市场尽快建立与完善,债券市场的加快发展等,无疑对股票市场的“融资牛市,投资熊市”的现状改变影响巨大。也就是说,我们应该从总供求、大供求上去解决,而不是简单地仅仅从当前发行的新股这个局部供求上去求解。
其次,创新监管模式,明晰权力与市场的界线。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一直没有走出审批权力作主导的圈圈,以致新任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伊始就发出了IPO不审行不行这样的“惊天一问”。审还是不审的发问,其实直接剑指的是最深层次的体制问题,即权力与市场的边界问题。管理层创新监管模式,明晰权力与市场界线,创造条件完成向注册制的顺利过渡在当前亦显得十分重要。
第三,强化IPO产业链条上各种市场主体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这实际上讲的就是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确立与法制化护航的问题。目前市场主体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太对等,利益输送仍然比较突出,法制化建设急需强化。令人欣喜的是,4月13日,证监会向社会公布了强化对市场主体及其行为的诚信约束的一份重要文件,即《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并计划年内出台。一旦得以实施,那么,中国资本市场将新增一份若有失信记录将一票否决的新的正义力量。
第四,IPO发行制度改革要与强化退市制度并行。如果说IPO是市场的“进口”的话,那么,退市就是市场的“出口”。有进有出,才能形成良性互动,清水一潭;有进不出,不少经营亏损或关联交易重重的公司就会成为百足之虫,死而难僵。这不仅是社会资源的严重错配,也是炒小、炒差、炒新、博重组、赌并购的肥沃土壤。因此,退市制度的同步或尽快推出,也是康健证券市场的重要一环。
第五、大力倡导价值投资、理性投资与责任投资,形成健康的股市文化;强化公司治理,引导公司积极分红,形成共赢的股权意识与股权文化。在此基础上,积极引导如养老金等长线资本性质的机构投资者入市。如此氛围与文化一旦形成,投机炒作之风必然受压,从而最终形成价值投资为主、辅以投机炒作的合理局面。
中国散户的投资热情与活力、规模与力量,是我们股市上的一大特色,也是股市上炒作、投机、活跃的强势力量。对散户进行价值投资、风险投资教育是必要的,需要予以强化,但是对散户的这股活力,是应该要保护的。(作者系经济日报社高级编辑、证券日报社副总编辑)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