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交换债券来了 你会选择它吗?
一、可交换债券即将进入投资者的视野
近期上交所、深交所相继发布上市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可交换公司债这种全新的金融品种将进入发行人和投资者视野。可交换债券的出现对中国证券市场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金融创新活动,不仅对解决限售股流通问题有现实意义,也对国内金融创新具有很深远的意义。我们相信,随着制度逐步完善,这一金融创新定会在证券市场发挥重要作用。从新一届政府的金融改革推进速度来看,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上市或已不远。
二、可交换债券定义及特点
可交换公司债与可转债类似,为投资者提供发行溢价、稳定利息以及正股上涨产生的换股溢价。可交换债券(Exchangeable Bond,简称EB)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该债券的持有人在将来的某个时期内,能按照债券发行时约定的条件用持有的债券换取发债人抵押的上市公司股权。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严格地可以说是可转换债券的一种。
可交换债券和其转股标的股分别属于不同的发行人,一般来说可交换债券的发行人为控股母公司,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则为上市子公司。可交换债券的标的为母公司所持有的子公司股票,为存量股,发行可交换债券一般并不增加其上市子公司的总股本,但在转股后会降低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可交换债券给筹资者提供了一种低成本的融资工具。由于可交换债券给投资者一种转换股票的权,其利率水平与同期限、同等信用评级的一般债券相比要低。因此即使可交换债券的转换不成功,其发行人的还债成本也不高,对上市子公司也无影响。
三、可交换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比较
可交换债券相比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其相同之处,其要素与可转换债券类似,也包括票面利率、期限、换股价格和换股比率、换股期等;对投资者来说,与持有标的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相同,投资价值与上市公司业绩相关,且在约定期限内可以以约定的价格交换为标的股票。不同之处一是发债主体和偿债主体不同,前者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后者是上市公司本身;二是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前者是发行人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后者是发行人本身未来发行的新股。再者可转换债券转股会使发行人的总股本扩大,摊薄每股收益;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化,也无摊薄收益的影响。
其优点是,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
四、近期可转债收益率
可交换债收益率,可参照可转债收益率,我们看看近2个月可转债投资收益有多高,以三个转债基金和三个转债为例,让你见识最近的行情和收益率。
近2个月来,典型的转债基金的收益率及趋势图:
近2个月来,典型的转债的收益率及趋势图:
债券代码 |
转债简称 |
10月8日 |
12月8日 |
收益率 |
年化收益率 |
113001 |
中行转债 |
104.08 |
139.07 |
33.62% |
100.86% |
113002 |
工行转债 |
109.04 |
140.46 |
28.82% |
86.45% |
113005 |
平安转债 |
110.52 |
155.22 |
40.45% |
121.34% |
五、我国第一个可交换债券即将面世
宝钢集团董事会已决定,以所持有的新华保险A股股票的50%作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募集不超过40亿元资金。宝钢集团试图通过这一创新型工具,丰富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存量金融资产,降低财务成本。这一可交换债的持有人,在债券发行12个月后,可将其所持有的可交换债按一定转换比例换取宝钢集团持有的新华保险A股股票。该次可交换债券发行于今年4 月24日及9月23日分别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同意及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无论如何,可交换债券至少是个低风险可选择的投资工具,反正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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