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0新规对债券影响轻微 单笔申报上限提高十倍
投资诀窍,市场利率降低,债券价格上升,最大风险是持有时间太短,会减少获利甚至亏损
美国纽约是全球最大的债券交易中心。如今,刚刚宣布建立自贸区试点的上海也有了同样的雄心。新近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修订的新《交易规则》中重申:上交所的债券交易将实行“T+0”。
尽管在过去,中国的债券交易一般也实行“T+0”,但多数集中在银行间市场和银行柜台交易,以后者为例,由于主要针对一般投资者,当天的“T+0”交易似乎不可思议。
如今,上交所继续提供了这种便捷,只要拥有交易所的账户,就可以在交易所的平台上自由买卖债券。
债券交易:
比原来更规范,与其他产品接轨
在上交所公布的长达上万字的新规中,备受市场关注的是明确部分产品实行“T+0”交易。按照修订后的交易规则,债券ETF、交易型货币基金、黄金ETF等产品明确实行“T+0”。不过,此前市场呼声最高的蓝筹股“T+0”、沪深300、ETF“T+0”并没有出现在这次修订范围之内,可见监管层对全面恢复“T+0”交易还是十分谨慎。
但对新规可能给债券交易带来的影响,国泰君安固定收益证券总部高级经理丁杰能这样告诉理财周报记者:“债券交易一直就是T+0的,银行间和交易所间都是的,没有区别,只是将原来的规范化,并没有新增的内容。”
上交所有关负责人也表示,债券交易一直都是“T+0”,并对此次修改的“T+0”规则进行解释。他认为债券ETF和交易型货币基金主要以债券为投资标的,在交易属性方面与债券非常相似,宜采用“T+0”的交易机制;黄金期货和现货交易也是实行“T+0”交易,因此,黄金ETF也有必要作出相同的交易安排。本次修订明确债券ETF、交易型货币基金以及黄金ETF实行当日回转交易,投资者当日买入的基金份额,当日可以卖出。
债券单笔申报
最大数量升至10万手
虽然债券交易依然沿用“T+0”的交易规则,但却提高了债券的申报数量。
在本次新规中,明确提高集中竞价系统债券单笔申报最大数量。随着债券交易规模的不断扩大,目前的交易申报数量已不能满足市场参与人尤其是机构投资者的需求,有必要予以适当提高。
本次修订将集中竞价系统债券交易和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由1万手提高为10万手,即1亿元面值。
目前,我国债券市场交易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并形成了以场外市场为主、场内市场为辅,相互补充的市场体系。
场内市场又称交易所市场。在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有国债、公司债、可转债、跨市场企业债等。除机构投资者外,个人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交易所市场进行投资交易,像买卖股票一样在交易所买卖债券。场内债券交易的数量较小,一般以手(1000元面额)为单位。场内交易主要是通过交易所竞价系统进行担保交收。
相比于场内市场,场外市场才是我国债券交易的主场,即我们通常说的银行间市场。其债券托管量已经超过2600亿元,占总体债券存量的93%。也就是说,93%的债券只能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
银行间市场的交易成员主要包括银行类机构和保险、基金、券商、信托、财务公司等非银机构。机构成员实施市场准入制,并需要具备一定的交易结算条件才能入市交易。个人投资者很难进入到这个市场。
从交易品种看,相比于场内市场,银行间市场现券品种更加丰富。国债、地方政府债、央行票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私募中票等品种均通过银行间市场进行交易。
事实上,此次提高了集中竞价系统债券单笔申报的最大数量,进一步满足了参与债券现货和回购交易的投资者需求,提高上交所债券市场的交易效率。
投资诀窍:
市场利率降低,债券价格上升
在更加规范的债券交易规则的约束下,如何才能更有效地获得投资回报呢?一般来说,大约有三招。
其一,若债券卖出净价未发生变化,投资人任何时候买入债券都没有差别。全价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只表明债券内含的利息在增加,投资人按全价支付的资金增加了,但增加的部分通过债券内含利息返还给投资人。因此,净价不变,投资人成本没有增加。
其二,是买卖有价差,当日买当日卖必然会亏本,因为银行的买入价低于卖出价,即相对于投资人而言,买价高于卖价,持有时间太短,投资人会亏本。因此,应计算一个不亏本的最短持有天数,即持有期间的内含利息减去买卖价差后的收益应高于存活期的税后利息收入。
其三,因为柜台债券价格与债券市场变化密切联系,若准确判断,也可获得额外的升值收益。债券价格与市场利率成反比,利率降低,债券价格上升,利率上升,则债券价格下跌。若投资人预计利率将降低,可大量买入债券,待利率真正降低导致债券价格上涨时,卖出债券即可获得高于利息的可观收益。若预计利率将上升,投资人可卖出手中债券,先获利,待利率真正上升导致债券价格下跌时,再买入债券,这时的债券实际收益率高于票面利率。(记者 王小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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