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代理发行5年期地方债 年利率3.82%
财政部12日发布公告,决定自15日起代理发行今年第四期地方政府债券。
本期债券发行额度为243亿元,期限5年,其中湖北、海南、重庆、四川省(市)额度分别为69亿元、30亿元、44亿元、100亿元。
经投标,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为3.82%。2013年7月15日开始计息,7月15日至17日进行分销,7月1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公告指出,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15日(节假日顺延),2018年7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事宜由财政部代为办理。
财政部2013年地方政府债发行规模计划为3500亿元,较去年的2500亿元大增40%。2012年中国的地方政府共计发行了2500亿元的债券,期限分3年、5年和7年三种。其中财政部代理发行金额2211亿元,上海等四地自行发债额28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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