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债市潜规则终结 交易员质疑不可撤销条款

2013-07-10 10:52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习惯了交易所游戏规则的股民们很难想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双方可以私下成交,不必经过官方电子交易系统。这种不透明的线下交易堪称关联交易的温床,由此引发的利益输送可想而知。

  如今,这种在银行间债市流行多年的潜规则看似走到了穷途末路。昨日,央行网站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8号》(下称《公告》),旨在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交易结算行为,通过叫停不透明的线下交易,建立全市场网上交易制度,力促市场阳光化。

  具体而言,目前市场上存在大量不经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前台)的线下交易,机构可以自行达成交易协议,然后直接找登记托管机构(交易后台)办理过户。如今央行规定债券交易必须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即便私下采用电话、QQ或MSN等沟通工具达成协议,但只要进行实质性交易,系统都将有底可查。

  这是央行治理银行间债市的最新举措。多位银行间市场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自4月份银行间债市整顿风暴以来,不透明交易产生的利益输送备受诟病,通过杜绝线下交易,可以极大减少利益输送的发生。与此同时,鉴于线下交易以丙类户居多,这应当是将银行理财等丙类户升级为乙类户的前奏。

  叫停线下交易

  《公告》第一条指出,市场参与者之间的债券交易应当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债券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债券交易包括现券买卖、债券质押式回购、债券买断式回购、债券远期、债券借贷等。

  不仅如此,央行称,银行间债市的两家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下称“中债登”)和上海清算所不得为未通过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达成的债券交易办理结算。

  “必须经过同业拆借中心,相当于叫停线下交易,对银行理财等丙类户影响很大。”多位银行间市场交易员对本报记者称。

  一位债券私募经理告诉记者,之前监管部门并未明令禁止线下交易,所以交易员之间可以直接到后台做交易,银行理财账户的债券交易普遍存在这种方式,交易规模巨大,基本不会受到外部监管。

  所谓的纯券过户,便是线下交易的典型。它是指债券交割不以资金支付为条件的结算方式,即结算双方只要求登记托管机构办理债券的交割,无需经过前台,至于款项支付,则由交易双方自行办理。这种方式在国际成熟市场十分常见。

  另一种线下交易的情形是,在企业债分销环节,由于从发行到上市时间太长,由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导致的交易风险比较大,所以机构之间选择在分销当天直接通过中债登完成交割,而不是等到多个工作日后再去同业拆借中心做交易。

  历史潜规则终结

  作为一项潜规则,线下交易在银行间债市并不稀奇,其在很大程度上是历史的产物。

  1997年6月,在交易所市场屡屡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后,央行下令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依托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同业拆借中心(即本文提到的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债登,建立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此后其逐渐发展为我国的机构投资者场外市场,为中国债券市场的主板。

  从分工来看,作为银行间债市的前台,同业拆借中心为市场参与者的报价、交易提供中介及信息服务;中债登作为后台,为市场参与者提供债券托管、结算和信息服务;在资金清算环节,还要经过央行的大额支付系统。

  不过,在上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金融市场的信息技术系统尚不发达,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中债登结算系统与央行大额支付系统相互不联网,这使得当时的银行间债市交易不畅,环节繁冗。在此背景下,就产生了绕过交易系统、直接走结算系统和大额支付系统的线下交易,诸如纯券过户。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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