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网银销售11月起试点

2012-09-11 08:51    来源:扬子晚报

  近日,部分电视和网络媒体发布有关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的报道,称9月10日起可通过网银购买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财政部昨日回应称,这些报道与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不符。

  财政部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2年第60号》和《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2012年第十一期和第十二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售渠道为38家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不能通过网银购买。根据相关规定,储蓄国债(电子式)网上银行销售试点开始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 (证券时报)

责编:王金
0
我要评论
用户名 注册新用户
密码 忘记密码?

专题推荐

商学院第二期:品牌汇

品牌汇

如何理解品牌?企业为什么创立品牌?

共筑中原梦

共筑中原梦

中原梦必须依靠河南一亿人民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