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债发行酝酿重大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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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承销或迎“变脸”
记者获悉,7月20日,负责企业债审批发行的相关监管机构召集国内17家证券公司高管开会,主要议题即为债券市场承销发行制度变革。
改革的主要内容为两点:一是对企业债券的审批权限统一收归国家发改委,而非地方发改委,地方只用备案即可;二是根据各券商资质的高低实行企业债券承销“通道制”,判定券商资质的标准主要是依据券商工商注册资本金。
据介绍,监管部门之所以计划将企业债承销改革成“通道制”,主要是考虑到债券的兑付风险问题,因为前几年企业债券尤其是城投债的发行在风险控制上相对欠缺。该监管部门希望以企业债承销家数多寡挂钩券商注册资本金高低的办法,鼓励证券公司增加内部风险控制,规避此前存在的兑付风险,从而适度抑制当前企业债券发行规模暴增的目的。
统计显示,2011年全国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为3485.48亿元;2012年上半年,我国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就已达到3123亿元。
如果上述“通道制”一旦付诸实施,对当前企业债券承销格局和发行规模将产生很大影响。然而,监管部门的这番“苦心”并未得到市场和券商的广泛认可。
回头路之争
记者采访多家券商获悉,出席会议的券商代表对通道制普遍不认可。
“这样改革不太合适,是在走回头路。”一家注册资本金为20亿以上的券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表示,如果采用“通道制”,该公司每年的额度最多也就2~3个项目,根本不可能有市场竞争力。这家券商,近两年通过市场化手段吸引一批优秀人才等方式,企业债券承销业务起色显著,连续两年保持6个项目以上的规模。
“现在证券市场改革方向是加强市场化,都在尽可能减少行政审批,增加透明度。”北京某券商债券业务部副总理表示,在此大背景下,监管部门首先应该思考该政策是否符合市场发展趋势。
记者调查结果显示,对“通道制”的态度大致有两种:注册资本金50亿元以上的券商基本持支持或中立态度,它们认为该政策对自己利大于弊;注册资本金在50亿元以下的,则持坚决抵制态度。
“一般而言,注册资本金高的券商债券项目相对较少,因为它们只盯着大项目,不屑于争夺小项目,改革将让这些券商获得充足的承销额度。而注册资本金小的券商,完全靠实力和口碑做业务,改成通道制之后,即使抢到项目承销权,但可能因缺少额度而无法开展业务。”一家注册资本不到15亿元的券商投行部负责人分析说。
多位券商人士对记者表示,通道制是我国证券市场10年前的产物,当时就产生许多问题,因此最终废止。现在企业债发行重提通道制,似乎与当前鼓励开放、鼓励市场竞争的大方向不符合,是在走倒退的回头路。(李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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