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发行63亿地方债 10亿将分配至保障房
保障性住房10亿、轨道交通建设25亿、次级河流综合整治8亿元。昨天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圆满闭幕,会议决定,批准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核定今年我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规模为63亿元,比去年增加13亿元。
债券3年期、5年期各一半
在《关于2012年市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中写到,财政部今年继续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总规模2500亿元。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已核定我市发行规模为63亿元,比去年增加13亿元,其中3年期、5年期各占31.5亿元,按照相关规定,债券资金要重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普通公路、水利等公益性项目。
在债券期限的分配上,对轨道建设的25亿元、水利建设的3亿元以及二级公路还贷中的3.5亿元,共计31.5亿元安排5年期债券资金。市财政局局长刘伟说,其他31.5亿元则安排3年期债券资金。同时,按照权责统一原则,地方政府债券本息偿还责任由使用该资金的部门、单位和区县(自治县)承担。
保障性住房占10亿元
刘伟介绍说,本次地方债共分为7个部分使用:其中保障性住房10亿元,主要用于公租房建设续建及新开工项目;轨道交通建设25亿元,主要用于轨道一号线、三号线和六号线建设项目;二级公路还本付息10亿元;次级河流综合整治8亿元;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和两路寸滩保税港区5亿元,主要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水利建设3亿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等民生水利项目市级配套。
第七项就是用于统筹支持其他专项配套2亿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基层医疗教育文化事业等需地方配套的中央项目。鉴于该资金总量不大,将对各区县平均分配,每个区县(自治县)710万元,剩余的120万元安排给全市人均财力最低的云阳县。
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审议通过
昨天上午,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条例》将于今年10月1号起施行。
根据审议意见,《条例》删除了第八条第二款中的"个人"一词,最后表述为"土地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服务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披露权利人的信息"。
并将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中修改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登记的,经登记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登记时间,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本条规定的原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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