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中国完成第二次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东亚银行11日在港宣布,其内地全资附属公司—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已于当日在香港完成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人民币高级无抵押债券。
本次债券票面年利率为3.65%,年期为3年。本次债券销售对象为机构投资者,并已获标准普尔给予A级的信贷评级。据介绍,在本次债券的认购期内,东亚中国接获总认购金额达人民币35.4亿元,较原发行规模超出2.5倍。
东亚中国于本年初分别获得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本次债券。本次债券发行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包括支持东亚中国业务发展及扩充用途,以及优化其资产负债结构。
本次债券为东亚中国第二次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2009年7月,东亚中国在香港发行总值人民币40亿元的人民币债券,为首家内地外资法人银行在香港发行人民币零售债券。
相关新闻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