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际协调机制成立 债市统一之门开启
“目前看来,部际协调机制更像是权宜之计,信用债市场究竟由谁统一监管,似乎并未明确,但不容回避。”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债券市场人士说 ]
多头监管之下的中国债券市场,终于迎来了监管协调机制的诞生,此前各自为政、政令不一的局面有望扭转,债市发展将迎来新机遇。
会议就协调监管达成了一些共识,并表示将共同推动信用债市场健康发展。但亦有市场人士谨慎表示,目前看来,部际协调机制更像是权宜之计,信用债市场的统一监管仍待明确。
“三分天下”
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信用债市场形成了企业债、公司债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三大类品种,分别由发改委、证监会和央行主管的交易商协会监管。其中,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又分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以及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这些品种说到底都是企业信用债券,除了名称不同,本质上几乎没有任何差别。”一位资深债券从业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为了避免重复监管之嫌,央行与证监会不得不采用债务融资工具与公司债券这两个名称。”
除此之外,自1997年商业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后,我国债券市场被分割为银行间市场与交易所市场;二者在登记、托管、结算上基本独立,影响了债券的定价和流通,日益成为阻碍债券市场进一步做强做大的桎梏。
尽管在2010年10月,央行、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商业银行重返交易所试点落地,但由于诸多配套问题尚未解决,目前的互联互通规模较小,作用有限。
因此,由于监管权的分散与交易场所的分割,一只债券的问世,从发行审核、信用评级到上市流通,往往需要接受不同部门的管理,相应的监管标准不尽相同。
“多头监管带来的直接影响是多个监管机构存在利益冲突,由此引发的种种不协调、不明确,容易产生监管漏洞。”一位金融研究人士指出。
鹏元资信评估公司副总裁周沅帆此前向本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国债券市场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市场的严重割裂,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中国的债务危机可能不会小于欧债危机。因此,建立统一互联的债市将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
尽管如此,亦有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多头监管同时带来了监管竞争,使发行人具有一定选择余地,这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信用债市场的壮大。
虽面临诸多阻碍,近年来我国信用债市场发展迅猛。据央行统计,2011年全年信用债发行量高达2.2万亿元,同比增长38.8%,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比重大大提升。其中,超短期融资券2240亿元,短期融资券8029亿元,中期票据7270亿元,中小企业集合票据52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899亿元,企业债券2473亿元,公司债券124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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