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行官网消息,《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
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介绍, 在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投资方面,《意见》明确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核心要素,提出期限匹配、限额管理等监管措施,引导商业银行有序压缩非标存量规模。
在产品净值化管理方面,《意见》要求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资管)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明确刚性兑付的认定及处罚标准,鼓励以市值计量所投金融资产,同时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兼顾市场诉求,允许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
在消除多层嵌套方面,《意见》统一同类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要求监管部门对资管业务实行平等准入,促进资管产品获得平等主体地位,从根源上消除多层嵌套的动机。同时,将嵌套层级限制为一层,禁止开展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在统一杠杆水平方面,《意见》充分考虑了市场需求和承受力,根据不同产品的风险等级设置了不同的负债杠杆,参照行业监管标准,对允许分级的产品设定了不同的分级比例。
在合理设置过渡期方面,经过深入的测算评估,相比征求意见稿,《意见》将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给予金融机构充足的调整和转型时间。对过渡期结束后仍未到期的非标等存量资产也作出妥善安排,引导金融机构转回资产负债表内,确保市场稳定。
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
央行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非金融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资管业务的乱象,《意见》也按照“未经批准不得从事金融业务,金融业务必须接受金融监管”的理念,明确提出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非金融机构不得发行、销售资管产品。“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主要指私募投资基金的发行和销售。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其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据央行方面的数字,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截至2017年末,不考虑交叉持有因素,总规模已达百万亿元。
央行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资管业务在满足居民财富管理需求、增强金融机构盈利能力、优化社会融资结构、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由于同类资管业务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不一致,导致监管套利活动频繁,一些产品多层嵌套,风险底数不清,资金池模式蕴含流动性风险,部分产品成为信贷出表的渠道,刚性兑付普遍,在正规金融体系之外形成监管不足的影子银行,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宏观调控,提高了社会融资成本,影响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加剧了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 (记者 宓迪)
全市场高度关注的大资管新规终于正式落地。4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业内俗称的“资管新规”,这也意味着新规即将落地。
业内专家表示,资管新规统一了监管框架和标准,正式确立了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发展方向。未来行业风险将有效释放,影子银行、刚性兑付、多层嵌套等顽疾有望得到根治,整个资产管理行业的生态和竞争格局将获重塑。
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周末,央行等五部门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
17日,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从此,我国资管行业从此迎来统一监管规范!
随着一系列监管新规的发布,当前资管行业正迎来发展分水岭。通道业务的收缩、委外资金的减少,以及净值化转型,让券商资管身处变局之中。有机构指出,需从投资和负债两端出发抓重点,把握市场机遇。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本周恰逢中资上市银行年报密集披露期,谈及资管新规落地对于上市银行业绩的影响,多家银行行长表示,资管新规总体而言对自身业务冲击不大。成立子公司,转向净值类产品将成为银行应对的主要方式。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最新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须知》明确,私募基金存在委贷等三类情形的不再予以备案。
随着多家债权人逐步揭开底牌,东北地区最大乳企辉山乳业(6863.HK)的债务面目,正逐步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