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发展的条码支付业务将告别“无证驾驶”,迎来监管规范。人民银行27日正式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并配套印发安全技术规范和受理终端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
《规范》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为消费者提供条码支付付款服务的,应当立足于小额、便民市场定位,按照风险防范能力等级,对条码支付额度进行分级管理,在风险防范和支付便捷中取得有效平衡。
值得关注的是,《规范》提出“对消费者使用条码支付付款进行交易限额管理”,建立了动态条码支付的风险等级与对应的交易限额:对于采用数字证书或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种(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条码支付交易限额由市场主体(银行、支付机构)与客户自行约定;对于采用不包括数字证书、电子签名在内的两类(含)以上有效要素进行验证的,单个银行账户和所有支付账户、快捷支付限额5000元/天;对于采用不足两类有效要素验证的,业务限额1000元/天。对于静态码,则不区分交易验证方式,均为限额500元/天。
有人担心对静态码日均500元的扫码限额规定会影响用户体验。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表示,在此前的试点应用中,条码支付风险乃至用户资金损失多发生于“主扫”,特别是“主扫”静态条码。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这一规定对用户的支付并不会产生很大影响,反而能够提高支付的安全性。商户事先贴在墙上的二维码是静态的,其安全性远低于手机上实时生成的动态二维码。
董希淼表示,央行此次提出的关于条码收单等相关要求,只是重申《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已有制度,并非新的更高的要求。而技术方面的规范,符合条码支付技术发展趋势,有助于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在连续多日放水之后,公开市场终于调转了“风向”。央行21日进行7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具体为300亿元7天品种、300亿元14天品种和100亿元28天品种。
央行20日开展了8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其中7天、14天和28天品种分别为400亿元、300亿元和100亿元,中标利率分别为2.5%、2.65%和2.8%。鉴于当日有700亿元逆回购到期,全天实现净投放100亿元。
2017年接近尾声,下季房价走势如何?12月19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公布的城镇储户问卷调查报告显示,接近一半的调查对象预期“基本不变”,近10%的居民预期“下降”。
中国人民银行1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自动质押融资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18年1月29日起施行。
央行4日公告称,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周一不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12月1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下发《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统筹监管,开展对网络小额贷款清理整顿工作。
央行28日开展了25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其中7天期1300亿元,14天期1100亿元,63天期100亿元,等量对冲当日2500亿元的逆回购到期回笼量。
23日,央行进行1400亿元7天、1200亿元14天和100亿元63天逆回购操作,当日1700亿元逆回购到期,全天净投放1000亿元。
1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央行16日公告称,为对冲税期高峰、政府债券发行缴款、央行MLF和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基本稳定,央行开展了3300亿元逆回购操作。
对于外资机构从事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监管部门正在推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修订,明确外商投资非银行支付机构准入事宜。
为对冲税期高峰、政府债券发行缴款、金融机构缴纳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央行逆回购到期等因素影响,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基本稳定,央行15日开展3300亿元逆回购操作。
9日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维持均衡。11月9日,央行开展400亿元逆回购操作,其中7天、14天和63天品种分别为200亿元、100亿元和100亿元,完全对冲当日总到期量。
央行6日公告称,受目前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周一不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当日有1600亿元逆回购到期,自此全天净回笼1600亿元。
央行2日公告称,上月末财政集中支出推动银行体系流动性总量处于较高水平,可吸收央行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周四不开展公开市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