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迎来利好消息:扩大减半征税范围

2014-05-30 09:20    来源:河南法制报

小型微利企业迎来利好消息

企业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传 

小型微利企业迎来利好消息

驻马店市驿城区国税局印发宣传单开展小微企业政策宣传

  近期,国家出台了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新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下发通知,从2014年开始至2016年底,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由原来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以下扩大为10万元以下。据省国税局测算,新政策实施后,全省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户数将达到10.8万户,其中90%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优惠;参照2013年度数据来推算,全省小型微利企业预计全年减免企业所得税总额将达到4亿元。这一政策对相关企业无疑是重大的利好消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日前,记者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等问题采访了省国税局副局长李廷廷。

  记者:小型微利企业如何界定?

  李廷廷:按照税法规定,主要包括3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型微利企业。

  记者:目前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李廷廷: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具体到企业所得税政策上,在将法定税率25%降低为20%基础上,从2010年开始,国务院决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12年又把减半征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到6万元以下。本次国务院决定扩大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范围,是从2014年开始至2016年底,把减半征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由6万元以下再扩大到10万元以下。

  记者:国家为什么要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实施范围?

  李廷廷:小型微利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繁荣市场、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本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范围,就是要在继续贯彻好小型微利企业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减轻小型微利企业负担,加大对小型微利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保持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李廷廷: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时,原来需要提前向税务机关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享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省国税局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办税、为民服务的新举措,其中将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事项简化为即办事项,不用事先报批了,符合规定条件的,由企业自行申报,税务机关当场办理,无需提交额外资料,享受优惠后,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记者:新办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吗?

  李廷廷: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不超过10万元的,可以在优惠税率的基础上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3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优惠政策。

  记者: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扩大范围之后,核定征收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到优惠?

  李廷廷:此前,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但本次扩大优惠范围,将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纳入享受优惠政策范围内,使这类企业同样可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这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以前年度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综合听取企业、基层税务机关还有相关部门的意见,实施的新举措,享受优惠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记者: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怎么享受优惠政策?

  李廷廷:核定征收主要有定率征收和定额征收两种方式。

  符合条件、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按规定在申报表相应栏次填报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年度申报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符合条件、定额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我局将在原来核定税额的基础上,直接核减应该减免的税额;年度终了,也无需再报送相关资料。这样做的目的,也是为了不增加企业和基层的负担。

  记者: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如何计算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

  李廷廷:预缴申报时,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计算享受减免所得税额存在两类情形,分别为“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或“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方式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万元的,享受的减免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1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15%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以及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实际利润额的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实际利润额×5%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含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额超过30万元的,不得享受优惠减免。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本年度预缴时

  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1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15%

  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的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5%

  记者:定率征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时如何计算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

  李廷廷: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照应税所得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照以下方法计算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

  (1)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1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15%

  (2)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本年度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预缴时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3)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预缴时享受减免的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5%。具体计算公式: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5%

  记者:税务机关怎样确认定额征税的小

  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

  李廷廷:核定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由税务机关核定应纳所得税额的,按照下列方法享受优惠政策:由各地税务机关在核定企业应纳税额时,仍然按照现行做法,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在此基础上,扣除小型微利企业所应享受的减免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

  记者:有一些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原因在预缴时没有及时地享受优惠政策,年度终了后,还有机会享受这种优惠政策吗?

  李廷廷: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各种原因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不意味着它们享受税收优惠的主体权利消失。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中间预缴时没有享受优惠的,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还可以按照政策规定享受优惠。同时,税务机关也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以适当的方式提醒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按政策规定要求,补充报送资料后,就可以享受了。

  记者:优惠政策的出台时间是2014年4月,有很多企业已经进行了纳税申报,是否会影响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呢?

  李廷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的征管方式。2014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将在2015年5月底前进行汇算清缴,并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因此,此项优惠政策出台时间虽为2014年4月,但不影响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记者:此次扩大优惠范围之后,税务机关会采取哪些措施,让更多的小型微利企业能够享受到这个优惠?

  李廷廷:我省国税部门对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非常重视,将其纳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之中,作为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来落实,作为应尽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来落实,作为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内容来落实;对贯彻部署、政策宣传、优化管理方式、督导检查等方面都进行了量化细化,制定了指标,对全系统实施绩效考核,确保落实到位;在政策宣传方面,不仅宣传优惠政策,还宣传办税流程、申报要求、资料报送及管理方式;不仅向企业办税人员宣传,还告知到企业主要负责人,使宣传面达到100%。同时,国税部门还密切关注、动态监控全省范围内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落实过程,加强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积极研究具体改进措施,使我省小型微利企业能够实实在在地享受到实惠。

  (记者赵显通讯员蔡华成张建华刘智魁/文  丛岩郑义帅/图)

责编: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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