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华英农业发展公司关于收到政府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以下简称"淮滨分公司")于近日收到政府补贴资金100万元整,详情如下:
根据淮滨分公司文件《关于返还土地使用税的请示》(华淮文字【2014】12号)(以下简称"请示"),按照淮滨县委、县政府淮发(2010)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淮滨县肉鸡养殖业建设步伐,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对肉鸡养殖、屠宰加工项目的契税、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落实即征即奖政策,用于支持养殖户、企业发展生产。近日淮滨分公司收到淮滨县财政局拨付的补贴资金100万元整,该笔资金将继续用于"华英农业"富民计划工程。
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上述补助款计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该项资金的取得将会对公司2014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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