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2013-01-08 09:39    来源: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3-000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8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激励对象薛立明、段勃、杨东鑫、王大伟、张亚希的限制性股票之尚未解锁部分全部进行回购注销;2012年10月29日,公司完成了对以上人员限制性股票共104,000股的回购注销。详情见公司2012年10月30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63)。

  近期,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安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10581100001490(未变),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由伍亿叁仟捌佰肆拾叁万叁仟肆佰捌拾圆变更为伍亿叁仟捌佰叁拾贰万玖仟肆佰捌拾圆,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3-0004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账户剩余的82,919.03元利息及该资金截至划转时产生的利息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完成后注销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两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0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59)。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公司201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液压支架改扩建项目的1,215.78万元节余资金及该资金截至划转时产生的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完成后公司将注销该募集资金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10月23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将部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60)。

  日前,公司已注销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两个超募资金专用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一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原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林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年1月8日

责编:张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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