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星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2证券简称:恒星科技公告编号:2012061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15日(星期四)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
经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独立董事王莉婷女士、白忠祥先生、王振华先生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并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赵文娟女士具体负责在授权期限及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
详情见刊登于2012年11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向相关银行新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000万元的银行综合授信,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额度内对公司副董事长赵文娟女士做出如下授权:
1、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赵文娟女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选择一个或多个银行进行合作;
2、授权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3、授权公司副董事长赵文娟女士代表公司在授权期限及额度内与选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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