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监会时隔三年重启寿险产品费率市场化
上周五晚间,中国保监会下发《关于普通型人身保险费率政策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时隔三年之后终于开启了寿险公司费率市场化改革的进程,新的费率政策将从8月5日起正式实施。新的费率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1. 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自行决定,不再执行2.5%的最高预定利率限制。但分红型人身保险的预定利率、万能型人身保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仍然不得高于2.5%;
2. 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不得高于保单预定利率和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法定评估利率的小者;
3. 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为3.5%。此外,出于对保险公司参与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鼓励和支持,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保险期间为10年及以上的其它普通型年金保单,保险公司采用的法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适当上浮,上限为法定评估利率的1.15倍和预定利率的小者。
4. 分红型人身保险保单法定评估利率仍为2.5%。
(研究员:孙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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