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监管规定在酝酿制定
不断增多的P2P跑路事件,在扰动金融稳定的同时,也在促使监管层对日益博兴的互联网金融“出手”。
有媒体报道称,央行正在牵头制定监管规定,防范快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日益上升的风险。其引述知情人士的话称,央行正与银行业、证券业及保险业监管机构联手,试图落实相关监管措施,防止消费者信息被盗用或误用,确保互联网投资产品的风险得到充分披露,并禁止非法融资活动。
昨日,记者就此事向央行求证,但截至发稿时,尚未获得央行的回复。
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则分析称,对影子银行的治理是2014年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之一。央行负责金融稳定,由其负责牵头制定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定也算情理之中,预料之中。
1月11日,央行调查统计司副司长徐诺金公开称,互联网金融需要监管。因为金融行业是高风险行业,比IT产业的风险更大。他当时还开列了互联网金融的三条不能碰的红线。
事实上,去年年底下发的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的规定中,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等就被划入了影子银行的行列。当时,对于网络金融活动等,上述监管规定已要求,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
“对于监管者而言,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一位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称,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成立之后,央行对机构的监管弱化,若能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权拿过来,也不是坏事,但问题在于互联网金融现在风险高,责任也不小。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预计,未来一行三会还会陆续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规范和监管影子银行的成效将取决于这些细则的内容和落实力度。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余额宝、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企业呈爆炸式增长。但目前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距离监管最远的,也是风险控制相对较弱的,恰恰又是互联网金融。
对于互联网金融,已有多位央行官员频频发声。这些表态,或许透露了监管思路的一些蛛丝马迹。
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表示,目前,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包容失误。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但刘士余也强调,(互联网金融)不能触碰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两条法律红线,尤其P2P平台不可以办资金池,也不能集担保、借贷于一体。传统线下金融业务转到线上开展,要遵守线下金融业务的监管规定。
徐诺金则强调了互联网金融要坚守三条红线:第一,不能碰乱集资的红线;第二,吸收公众存款的红线;第三,诈骗的红线。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目前还处在初始状态,标准意义上的功能链完整的互联网金融还处在“破壳”之中。就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而言,未来的金融业态是在竞争中共存、在共存中竞争。(章文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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