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新规:提升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竞争力
国家外汇管理局日前公布的《关于印发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法规的通知》,无疑为我国服务贸易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送来一缕清风。
该法规将于今年9月1日实施。内容主要包括:一是推进简政放权,取消服务贸易购付汇核准,服务贸易购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二是小额交易无需审单,服务贸易小额收付汇业务可在金融机构直接办理,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三是简化单证审核;四是清理整合法规,制定《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及其实施细则,废止50多项相关法规文件;五是放宽境外存放;六是强化均衡管理和事后管理。
对此,商务部研究院国际服务贸易研究所所长李钢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法规将帮助企业大大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利润,从而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与此同时,面对种类繁多的服务贸易类型,相关部门还要提高监管水平和效力,防范不法分子借机转移外汇资产。此外,企业也要加强诚信建设,合法合规经营,提升国际竞争力。
近九成企业将享便利化服务
“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是散、小、杂。”李钢表示,服务贸易种类包括160项左右,分散而又繁杂,同时经营规模小的企业又占很大比重。
新规定的最大亮点体现为,金融机构对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的服务贸易收付汇业务原则上可不审核交易单证。外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措施是根据我国服务贸易金额小、笔数多的实际特点制定的。按笔数计算,该措施可覆盖约88%的企业服务贸易交易,从而便利了我国绝大多数服务贸易企业。而其余12%需在金融机构审核单证的服务贸易交易,其金额约占企业服务贸易交易总金额的92%。这种抓大放小、突出重点的管理方式,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外汇管理效率,降低社会成本。“面对过去严格而复杂的监管程序,很多企业特别是小企业都感到无所适从。新规定符合服务贸易的现实需求,提升了服务的便利化水平。”李钢表示。
李钢说,便利化的服务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包括资金、时间、人员、设备设施等,大幅度削减交易成本,从而相应提高利润,有利于服务贸易整体竞争力的提升。
广州市相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国际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这种抓大放小的措施,有利于帮助更多中小企业加入到服务贸易队伍中来。
“便利化”与“防风险”并重
在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同时,如何提升监管能力,最大限度地“防风险”,是相关部门接下来要面对的重要课题。
为此,外汇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规明确了金融机构审核的尽职要求,提高金融机构执行外汇管理规定的自觉性,防范异常资金利用服务贸易渠道进行跨境流动,从而实现“便利化”与“防风险”的相互融合和相互促进。
该负责人表示,新规的变化体现在,一是由重流出、轻流入的管理方式转变为流入、流出并重的均衡管理;二是由审批、核准工作为主的事前管理转变为监测、分析为主的事后管理;三是加强主体监测,由对逐笔交易行为的监管转变为对交易主体外汇收支的综合性监管,构建更加便利、规范、透明、高效的服务贸易外汇管理体系。
李钢表示,服务贸易种类较多,新兴业态和高精尖技术不断兴起,面对新的情况,相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学习研究,提升监管水平。
李钢举例说,过去网游公司多通过光碟或录像带等实体介质进行贸易,而现在相当一部分业务都是通过互联网点击支付完成,这种交易又施行了严格的加密,没有实体的服务形式,很难进行监控。监管部门要提高监管水平,防止不法分子通过虚假交易转移外汇资产。
李钢说,在这方面,我国台湾做得很好,今后大陆也要由粗放型监管向精细化监管转型。
企业仍需做好备案
当然,“便利化也是有限度的。”李钢指出,政府给予企业便利化服务的同时,企业自身也应提高诚信体系建设,合法合规经营。特别是服务贸易散、小、杂的特殊性,决定了行业水平参差不齐,企业更要规范自身经营,方能提升国际竞争力。这不仅符合国际竞争规则,也有利于企业自身长远发展。
李钢还提醒,企业要做好备案工作。
此外,新规定对现行的数十类单证审核规定进行简化与合并,取消对绝大部分主管部门核准、备案文件的审核要求,取消对外付汇税务证明等。
尽管如此,李钢认为,相关部门仍保留对企业的审核权,因此企业仍需建立和保留自己的业务档案,以备不时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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