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鼓励民资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
取消和下放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探索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决定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
会议研究确定了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的信贷倾斜、支持企业“走出去”、助推消费升级、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严密防范风险等多方面的政策措施。
会议要求,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会议通过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至此,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的新组建部门“三定”已全部完成。
在这些部门“三定”中,又取消和下放了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包括取消能源企业发展建设规划审批、铁路客货直通运输审批、出版单位变更登记等,下放电力业务许可、港澳台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审批等。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力度,既要积极主动地放掉该放的权,又要认真负责地管好该管的事,切实从“越位点”退出,把“缺位点”补上,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发展动力,使改革红利惠及最广大群众。
政策措施
●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等的信贷支持。
●加大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倾斜。全年“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
●支持企业“走出去”。创新外汇储备运用,拓展外汇储备委托贷款平台和商业银行转贷款渠道,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
●助推消费升级。支持居民家庭首套自住购房、大宗耐用消费品、教育、旅游等信贷需求,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扩大消费金融公司试点。
●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扩大债券发行,逐步实现债券市场互通互融。
●发挥保险的保障作用。推广涉农新险种,试办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推动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严密防范风险。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排查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有效性,严守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 解读
首提探索建立民营银行
在昨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国务院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探索设立民间资本发起的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其中鼓励探索设立民营银行是近年来第一次提出。
截至2012年末,我国包括城商行、农商行、农合行、村镇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合计法人机构有1400多家,资产规模占比仅15%。
央行研究局局长纪志宏此前表示,在当前中国经济结构矛盾日益突出,转方式、调结构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下,民营银行的建立和发展有利于改善金融竞争生态,增加金融服务供给,缓解民营经济、小微企业和“三农”面临的融资约束,提高宏观融资效率。民营银行等中小银行有利于增加金融服务的竞争性供给,从而促进中小企业和“三农”发展。此外,由大量不同所有制、不同产业背景的资本共同参与,可构建多层次竞争性市场体系,提高金融中介的竞争力和服务效率。
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也提议推进银行业民营化进程,他建议中央制定计划,安排时间表,让民营控股商业银行五年内数量和规模上均达到30%。
新京报记者 苏曼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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