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信社资不抵债停业清算12年 三亿存款偿还存疑

2013-06-19 09: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城市信用社2001年6月由于资不抵债被停业整顿,原本3个月清算整顿工作就该结束,却拖了12年,到现在清算工作仍在继续,高达3个亿的企业存款清偿遥遥无期。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对这一事件进行了调查。

  一个债权人:追回300万就奖励60万

  去年11月,一条“60万求能人求真相”的微博被转发上万余次。博主赵峰在微博上称,自己在河北省藁城城市信用社拥有逾300万元债权,但该信用社因无法收回巨额贷款而停业,存款单无法兑现。如果有人能帮他拿回300多万元的定期存款,他愿意给付60万元奖金。

  据赵峰介绍,1999年至2001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在藁城城市信用社存款本金共计328.86万元。2001年6月,藁城城市信用社因资不抵债被停业整顿,这笔存款就一直没有能够兑付。

  2012年3月,中国人寿保险河北分公司通过北京金融交易所挂牌转让藁城城市信用社这笔债权,5月由赵峰拍得并签下了合同,成为了这笔巨款的合法所有者。

  “在购买了这笔债权后,我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他告诉我单位存款也是存款,没有理由不予兑付。”

  但事情并不像赵峰想的那么乐观。

  赵峰说,摘拍以后不久,他就赶往藁城市,想清除这笔存款。到了城市信用社原来的办公场所,发现信用社早已停业关门。他得知藁城市财政局成立了藁城城市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于是来到了财政局,找到了清算小组成员,要求偿还这笔存款。小组人员告诉他,他们只是负责清理的具体工作,怎样偿还说了不算,让他去找财政局分管此事的一位副局长。

  分管副局长告诉赵峰,他对这个清理的存款也不清楚,让他去找藁城市分管的副市长。找副市长无果后,赵峰随后又多次打市长热线,但一直石沉大海,他没有收到任何回复。

  之后一年多的时间内,赵峰多次往返于老家徐州与藁城,但他得到的答复大同小异:第一,这笔款目前兑现不了;第二,何时兑现,无法给出具体日期。

  “后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就聘请了律师来调查信用社的相关情况,但发现信用社的工商档案已经被注销掉,导致没有诉讼对象而无法起诉,因此我只能等。”

  信用社资不抵债停业清算12年

  公开资料显示,河北省藁城城市信用社是1988年4月经原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分行批准,由藁城市财政局发起组建。2001年6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批准实施停业整顿。

  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下发给藁城城市信用社的停业整顿决定书中,信用社停业整顿的原因是“经营管理不善,违法违规经营,发生严重亏损,资不抵债,不能按时支付到期债务”,停业整顿期限定为3个月。

  据藁城市政府门户网站“藁城之窗”的消息称:在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批准藁城城市信用社实施停业整顿后,当地迅速成立了藁城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小组,由市长任组长,两位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人行、信用联社、财政、信用社、各商业银行、公检法、监察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任小组成员,到2001年7月11日,藁城城市信用社停业整顿工作顺利完成。

  但是,12年后,包括赵峰在内,多家企业存放于藁城城市信用社的约3亿元存款至今没有清偿。

  近日,《经济参考报》记者驱车来到藁城市实地采访发现,藁城城市信用社原营业地址就位于藁城市财政局一楼的沿街门面,现在已成为另一家银行的营业大厅。在藁城市财政局的3楼办公室,藁城城市信用社市场退出清算小组会计刘米山接受了采访。

  刘米山说,根据相关政策,被撤销的金融机构清算财产首先应当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合法利息,在支付完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后,清算的剩余财产继续清偿法人和其他涉及组织的债务。目前,藁城城市信用社对个人储蓄这部分已经偿还完毕。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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