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18号本金亏两成 交行亏损理财产品涉嫌违约

2013-05-31 09:10    来源:国际金融报

  近日,交通银行2011年发售的一款私人理财产品“得利宝·至尊18号”到期引发纠纷,产品不仅没有兑现预期收益,还出现两成左右的本金亏损。5月17日、5月24日,部分该理财产品持有人先后前往上海银监局、交通银行总行交银大厦对该产品进行投诉。

  针对理财产品亏损,交行统一口径表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一种投资行为,它有别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会有一定风险,可能出现盈和亏的结果。交行给投资者两个选择:按期终止或延期。

  不过,很多投资者并不满意,至记者截稿,双方仍未就赔偿方案达成一致。

  夸大收益淡化风险

  家住上海的徐女士是交通银行的老客户,也是交通银行的VIP客户。

  5月2日,徐女士收到交通银行发送的《至尊18号产品延期客户意见征询通知》,被告知“得利宝·至尊18-1号”理财产品,截至2013年4月22日产品净值为0.8058元。作为“得利宝·至尊18-1号”的持有人,徐女士这才发现自己购买的这款理财产品亏损已经接近20%,这与当初客户经理承诺的两年收益50%至100%的说法相去甚远。

  据徐女士回忆,2011年4月底,她去交行购买理财产品,当时已经决定投资一款较为稳健的产品,但客户经理极力向她推荐“得利宝·至尊18号”。客户经理告诉她,这款产品是一款内部发行的理财产品,收益前景非常好,两年收益率可以达到50%至100%,交行的很多领导也购买了这款产品,并强调如果徐女士不是VIP客户的话,根本不会通知她。

  听到如此高收益,徐女士当即拿出79万元签字购买。

  记者了解到,交行“至尊18号”理财产品分为至尊18-1号和至尊18-2号两个产品发行,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募集总金额10.8644亿元。记者查阅“得利宝·至尊18-1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发现,该产品在交行内部的风险/收益评级为6R,为高风险型,并适合经交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风险评级体系评定为激进型的有投资经验的投资者。该产品说明书上还标有“本理财产品是高风险投资产品,您的本金可能会蒙受重大损失,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的字样。

  但徐女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购买过程中客户经理根本没有提示过这款产品的风险,我不知道会有本金亏损风险。”徐女士强调,“我一直在交行买理财产品,买的都是保本或者低风险理财产品,交通银行对我的风险评估是平衡型投资者。”

  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明确,商业银行销售理财产品,应当遵循风险匹配原则,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财产品。风险匹配原则是指商业银行只能向客户销售风险评级等于或低于其风险承受能力评级的理财产品。但按照上述投资者的说法,交行没有做好产品与客户的匹配。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银行本身激励机制就让销售人员与理财产品客户有利益冲突,银行往往对客户经理有销售量、业绩的考量,这就造成这些销售人员只追求量,而对会影响销售的不利因素避而不谈、简单略过,造成银行客户对理财产品的误解。而这些客户即使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也不是真实意愿的表现。”

  银行存违约行为

  徐女士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上海预计有300多名投资者认购了“至尊18号”,江苏省也有209名投资者,预计全国认购人数超过千人。

  5月24日下午,来自上海、南京的“至尊18号”持有人代表前往上海交通银行总行要求赔偿投资本金及利息。交行总行信访办主任及上海分行工作人员与投资者进行了现场交涉。  

  针对产品亏损,交行表示,“至尊18号”产品成立以来,股票市场持续下跌,截至2013年4月22日,至尊18号理财产品净值约为0.8058元,同期上证指数下跌约22%,沪深300指数下跌约19%。

  但徐女士和众多投资者认为,“至尊18号”理财产品宣传的投资标的与最终实际的投资标的不一样,这是导致该产品亏损的根本原因。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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