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平:银行应强调“适度利润”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杨再平5月7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强调“利润最大化”目标,而要强调惠及社会各方面发展前提下的“适度利润”目标。
杨再平认为,就社会责任而言,银行业应比非银行企业尽更大社会责任,与社会共生共荣。这是因为银行牌照是特许的,即使完全私有的银行也具有公共性。
“当然,尽社会责任不等于做慈善公益事业,而应当通过银行的专业化、商业化服务,尽可能地惠及社会各方面发展。”杨再平表示,“普惠银行”并非“慈善银行”,而是基于市场机制、商业化运作因而可持续惠及社会各方面的银行。银行应强调的“适度利润”,即“平均利润”或“略高于平均利润”。
与此同时,杨再平表示,银行服务升级,既取决于银行经营者或银行家社会责任的强化,取决于其血管里的“道德血液”,更取决于相关市场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的完善。
中国银行业市场机制完善,主要应做三方面工作:一是拆除非审慎性准入限制,尤其是拆除所有制成分或对民营经济成分歧视性限制,让符合审慎性要求的机构或个人同等条件进入银行业,以形成动态充分竞争的银行业市场;二是完善破产清算退出机制以及兼并重组制度安排,打破“大而不倒”甚至“小而不倒”的“传统”,强化优胜劣汰,虽然企业破产法涉及金融企业的破产清算,但由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特殊性,亟待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场退出模式,建立与《破产法》相衔接的、对有问题金融机构实施接管、重组、撤销、关闭清算的制度。同时,要尽快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人权益;三是推进利率市场化,让竞争性供求决定价格,并以市场化价格信号引导进而驱使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各类客户提供“价廉质优”的金融服务。完全利率市场化境界有四:一是金融市场交易主体对利率具有决定权;二是利率的数量结构、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等由市场交易主体自主决定;三是货币市场利率构成市场利率的基础;四是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控货币市场利率,间接影响市场利率水平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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