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诈骗短信汇去12万 手续不全要求农行冻结遭拒
记者董柳报道:收到诈骗短信,懵然汇去12.5万元,发现不对劲后,立即到银行要求冻结,无奈却因手续不全遭拒。汇款人为此将涉案银行告上了法庭,索赔12.5万元损失。
陈女士今年30多岁,在白云区江南蔬菜市场做点小生意。去年6月20日,她向广东普宁的亲戚尤先生打电话,称4个小孩正上学,加上做生意需要借些钱周转,向尤先生提出借款12.5万元。
考虑到楼下档口有个做生意的好朋友,同时“自己一个女人毕竟不敢去银行拿这么多钱”,陈女士与楼下的朋友商量后,表示等楼下朋友将账号发给她后,再让尤先生汇款到该账号上,自己再找朋友拿。
15时左右,尤先生告诉陈女士钱已汇出。但当陈女士打电话问楼下朋友时,对方却表示没收到。尤先生、陈女士急忙报警。
据诉状描述,派出所接警后,来到农行槎头支行找到陈女士,并将她带回派出所调查。被证实属诈骗后,派出所民警在17时前,带陈女士来到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松洲支行的营业厅,此时查询得知该款仍在“王瑞”的账户内,未被取走。民警即通知银行:因情况紧急,要求松洲支行立即对该款予以冻结,以免被犯罪分子提取。
诉状还称,当陈女士按银行负责人的要求拨打银行客服95599,得到“可以冻结并告知柜台协助”的回复后,钱已经被人取走了。
汇款人尤先生据此认为,涉案银行在民警通知协助执行的情况下,仍拒不配合冻结,存在严重过错,对12.5万元的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据悉,陈女士是这场诉讼中的第三人。
对此,被告农行松洲支行却认为,尤先生产生损失的原因在于委托其办理转账的陈女士没有尽到审慎注意的义务、没有充分了解信息真相即转账到陌生人的账号造成的,应由陈女士承担责任。
同时,农行松洲支行认为,公安机关未按法律规定出具“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银行也无权冻结王瑞的账户,其未办理冻结手续有合法依据,不存在过错。
该行指出,在民警未提供工作证、也未提供其他任何法律文书,陈女士仅提供了一份没有加盖公章的“受理报警回执”的情况下,银行无权冻结。
“王瑞账户办有主卡和附卡,王瑞主卡被密码锁定后,通过附卡进行消费和现支,导致原告损失款项无法追回,原告应向王瑞主张权利。”该行表示。(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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