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银行将禁售PE产品 私人银行豁免遭专家质疑
“严禁误导销售,严禁销售私募股权(PE)基金产品。”银监会的PE产品禁售令下达之后,昨日,记者从广东银监局了解到,该局也重申“严禁未经授权销售产品,严禁误导销售,严禁销售私募股权基金产品”等要求。不过对于禁售令是否涉及私人银行目前仍无定论,有专家则对本报记者表示,反对私人银行豁免的建议。
监管部门
未明确禁售范围
广东银临局于本月23日召开了2013年辖内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会议。
不过与银监会未明确“严禁销售私募股权(PE)基金产品”范围类似的是,广东银监局也未对PE产品禁售令明确具体的范围,除了零售部门,私人银行是否应该纳入?这在业界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记者则从部分银行了解到,目前还未接到禁售令的具体操作细节。亦有媒体报道称,工商银行(601398)和农业银行(601288)仍针对私人银行客户的PE理财产品销售。还有银行客服人员称,目前在售的PE理财产品较多,通过网银就可以查询。反映出在监管层操作细则出炉前,银行暂不采取“一刀切”取消的态度。
私人银行
是否豁免引发争议
值得注意的是,银监会此前出台的禁售令正是针对近期不断爆发的理财产品风波。尤其是去年12月华夏银行(600015)支行理财经理私自代销PE产品,到期无法兑付进而引发纠纷,在业界掀起了较大波澜,也引起了外界对PE投资风险的关注。反对“一刀切”禁售的观点认为,银行代销PE的问题在于银行所代销的产品是否通过了专业审核,风险是否可控,以及客户经理的代销行为是否合规。如果对银行代销PE进行一刀切,完全禁止银行代销PE,这对于银行高端客户的资产配置会很不利。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教授赵锡军指出,“私募”本就应该一对一销售,不应该假借第三方的渠道。赵锡军说,在银行还难说能准确把握风险的情况下,从谨慎角度出发,需采取更为稳健的监管措施,无论是零售部门还是私人银行,应该在禁售之列。(刘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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