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正式成立
12月11日,由亚洲金融合作联盟的23家成员金融机构共同发起的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合作基金正式成立,目前基金规模为30亿元。风险合作基金的成立,将帮助作为联盟成员的中小银行更加有效抵御因外部环境和自身经营带来的各类流动性风险、资本性风险以及结构性问题,从而建立联盟间风险快速响应机制和风险协同解决机制。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是今年4月由中国民生银行、包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共同倡导发起成立、共33家中小金融机构参与的组织,其宗旨是“抱团发展、创造多赢、共同超越”,并积极探索金融同业间的有效战略合作机制,促进合规经营,鼓励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维护联盟成员在市场拓展、风险防范与处置、IT技术运用等方面的共同利益。
亚洲金融合作联盟监事长、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表示,当前宏观经济运行波动加剧,利率市场化对银行的盈利模式带来巨大挑战,这些变化深刻地改变了金融机构的生存环境,深刻地影响着中小银行的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中小银行只有抱团发展,才能使大家感觉到在各自孤军奋战的背后,还有一座坚实的靠山;在各自面对大风大浪的时候,还有一个安全的港湾。
该风险合作基金将用于风险救助。包括突发事件救助:针对成员单位因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等突然恶化以及外部政策、金融、自然环境突然变化造成的短期重大突发事件;常规救助:用于解决成员单位流动性、资本性和结构性等常规监管指标突破的危机问题;联盟资产池:针对成员单位在经营中面临的资产负债结构性问题,以资产池的方式建立联盟间资产负债相互调剂互补的机制;担保基金:由信托现金账户承担救助担保,委托其他银行实施救助,发挥风险担保基金的作用。
据亚洲金融合作联盟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民生银行行长助理石杰介绍,该风险合作基金充分兼顾各成员单位利益和诉求,采取信托模式创新基金架构,并采用了“信托+委托”分层设计基金结构。其中10%现金出资,采用信托方式,由联盟作为基金管理人,直接实施救助或委托进行救助;另外90%承诺出资方式,与实际受救助人挂钩,这种义务设定为有强制执行力的求助义务,而不是道义责任。同时在救助时,由成员单位间一对一实施无条件救助,享受救助权利的放大倍数为5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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