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亏损买者自负 银行赚取超额收益引争议
理财产品的资金池运作模式再次引起市场关注。尽管监管部门曾要求银行不允许多个产品对应多个资产,要求每个理财产品均应建立托管的明细账,对每个理财产品对应的投资资产组合实现单独管理。但是,据了解,多数情况下,针对普通投资者发售的理财产品,银行依然是划分在资金池内运作。
业内专家指出,通过理财产品筹得的资金被用于为表外资产融资,一旦有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资金链紧张,银行就会通过“发新还旧”来弥补流动性短缺,而对于投资方向不透明的理财产品,很难评估潜在的信用风险,这类风险若爆发,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负面后果。
银行赚取超额收益 亏损“买者自负”
年末临近,银行在跨年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发行高收益相对短期的理财产品来充实跨年资金需求。《经济参考报(微博)》记者观察到,近期,尤其是跨年度期限1个月至3个月的产品收益率优势在逐渐显现。
然而,尽管理财产品收益率正在企稳回升,但其发生亏损的情况依然屡见不鲜。近日,有媒体报道,徽商银行在2007年9月发行的“九越理财C计划一期基金优选人民币理财产品”到期后因亏损,为了安抚客户,无奈两次延期,但截至2012年10月29日,依然亏损了31.44%。
事实上,客户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要扣除一定的销售手续费托管费和资产托管费,一般前者为0.02%,后者为0.3%,但银行方面所取得的收益却远不止这些。一位银行业内分析人士透露,“仅以去年畅销的理财资金投资结构化信托为例,银行将此类信托产品拆分、卖给投资者时,给出的固定收益一般是5%左右,而信托产品给予优先级投资人的收益一般在7%以上,这当中的差价往往就成了银行的理财手续费收入。此外,银行还要从信托公司处获得信托资金托管费、优先级产品销售手续费等。但是,一旦出现问题,亏损的风险则落在了理财产品购买者身上。”
业内人士分析称,这些理财产品募集的资金会注入银行自己建立的一个资产池,这个资产池里的资金被统一进行投资。而这类资金池对接的资产范围非常广泛,包括各类债券、票据、信贷资产和信托产品等,不断有资金流入和流出。“即使是某些个别投资产品发生了风险,一般难以体现在产品的兑付上,因为银行有可能拿资金池里的钱去‘补仓’,但如有有些产品出现大幅亏损,最终这种风险还是由投资者自己承担。”一位银行业内律师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因为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和法律层面上,都认同‘买者自负’。”
“从银行自身对此的定位来说,银行和投资者之间不是信托关系,因为银行始终认为理财产品是一种委托关系,但从严格的法律角度来说,是一种信托关系。”中国人民大学信托与基金研究所所长邢成表示,“在我国资产管理市场主体多元、法律依据多元的乱象之下,银行将超出约定收益的部分收归银行,投资者只能无可奈何。因为银行依据的是《商业销售管理办法》。在这个部门规章中,并没有对此有限制性规定。”
发新还旧“救急”高风险理财产品流动性
前不久,中国银行董事长肖钢撰文指出,银行发行的资金池理财产品,由于期限错配,要用“发新偿旧”来满足到期兑付,本质上是“庞氏骗局”。肖钢表示,在一定的条件下,投资者一旦失去信心并退出理财产品,这样的击鼓传花便会停止。
在意识到银行资金池业务可能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后,监管部门在去年就曾要求要求银行不允许多个产品对应多个资产,要求每个理财产品均应建立托管的明细账,对每个理财产品对应的投资资产组合实现单独管理。但是,多数情况下,针对普通投资者发售的理财产品,依然是被银行划分在大的资金池内运作。
这种资金池理财产品,在肖钢看来,可能导致发生负债严重的借款人遭遇现金流困难或违约,从而对银行体系构成压力。此外,对短期产品和背后较长期标的项目的不相匹配,肖钢同时警告称,一些产品募集的资金根本未与任何项目挂钩,也有一些产品募集的资金用于偿还到期的理财产品并避免流动性短缺。
一位国有大行理财产品分析人士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一般以投资债券、回购为主的理财产品,收益率相对较低,不过风险也较低,投资信托融资计划和贷款性的理财产品则收益相对高些,一般也不保底,风险也比较大。不排除有高风险的理财产品资金链紧张,一旦出现风险,就有可能需要通过新增的短期理财来还旧。”
目前,银行理财产品投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款的占60%以上,债权类项目类融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票据资产、银信合作等)占25%左右,高收益型权益类资产占10%左右。普益财富统计,今年前三个季度产品期限集中于1-3个月期限的产品,市场占比达55 .87%,比2011年增加了21.70%。
投资方向不透明导致系统性风险暗涌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理财产品中心研究员王增武看来,目前理财产品资金池的问题不容忽视,由于投资方向和投资组合均不透明,因此很容易导致肖钢所说的“庞氏骗局”,从而产生系统性风险,只不过目前风险没有爆发,但如果以后一旦出现资金缺口,就会形成很大的问题。
数据统计,截至今年三季度末,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达到了8.09万亿人民币,而同期的新增信贷也不过6.72万亿元。“上半年银行理财余额超过6万亿元的资产中,全部项目融资类的资产(即类似于信贷类的资产)占1/4,大约为1.5万亿元左右,与整个中国银行业的资产相比,也就在1.2%左右,就算将其全部资产证券化,占比也并不多,所以银行理财业务整体风险可控。”银监会创新和监管部理财处处长苏薪茗认为,因此,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的提法并不严谨,因为有银行内部和银监会的常规监管,而银监会也正在酝酿出台关于银行理财产品的管理办法,对于每一个开放式理财产品,对应的是一个投资的资产组合,并不是一个资金池。
然而,多家外资机构已开始对中国影子银行中的理财产品市场做出了警示。瑞银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汪涛通过测算指出,中国目前的“影子银行”规模大概有24万亿元,相当于中国半年的G D P,这里所谓的“影子银行”概念包括了银行的表外活动如信托和委托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包括债券在内的信用类金融产品。
IM F在《全球金融稳定报告》中亦表示,“通过理财产品筹得的资金被用于为表外资产融资(发行理财产品不会计算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内),由于这些资产的细节并未公布,很难评估潜在的信用风险,这类风险若突然爆发,可能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后果。”因此,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高是理财产品存在的重要问题。 记者蔡颖
(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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