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重拳出击银行票据违规行为
记者 苗燕
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银监会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统一授信管理。要科学核定客户票据业务授信规模,防止签发超过企业授信限额的票据,防范各种“倒票”违规行为。此外,票据“空转”、挪用保证金等,也将成为打击的重点。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风险,认真落实有关监管要求。要加强客户授信调查,严格审查票据申请人资格、贸易背景真实性及背书流转过程合理性。要加强票据业务保证金、贴现资金划付和使用、查验和查询查复、重要空白凭证和业务印章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要完善业务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切实防范票据业务风险。
严禁银行员工成资金掮客
据介绍,近年来在银根收紧的背景下,“倒票”现象愈加突出。以不同渠道买卖承兑汇票并通过转出、贴现等方式牟取利差的非法地下承兑汇票交易市场层出不穷。今年以来,多地连续破获非法票据案件。仅今年7月,杭州共抓获涉案人员254人,初步核查发现的非法经营额已达900余亿元。而据统计,全国涉及非法经营银行承兑汇票的数额可达上千亿元。
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快速增长,票据业务风险隐患逐渐积累,票据相关案件时有发生的情况下,《通知》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完善考核方式,降低票据业务余额等规模指标考核权重,提高票据业务合规性、操作风险防控等指标权重。同时,特别提出要加强员工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票据业务能力和合规意识,严禁员工参与各种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
加强交易资金管理防“空转”
防止票据“空转”也是《通知》此次将严控的方向之一。《通知》特别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交易资金账户统一管理。票据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资金应由票据转入行将资金划入票据转出行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存款准备金账户,或票据转出行在本行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不得转入票据转出行在他行开立的账户,防止随意开户和资金体外循环。
2009年一季度是票据“空转”最为严重的时期。仅此三个月,票据融资的规模就达到了1.48万亿。由于一些基层银行审核把关不严,一些企业利用虚假合同和发票办理票据贴现,部分贴现资金被存入银行谋取利差,而未注入到实体经济运行中。严重扰乱了市场。
为此,《通知》也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推动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审慎发展。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客户结构、风险管理水平和内控能力,合理确定业务规模和发展速度。
承兑汇票业务将统一授权管理
为更好的管理票据业务,《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统一授权管理。原则上支行或一线经营单位仅负责票据承兑和直贴业务,转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业务由总行或经授权的分行专门部门负责办理。
对保证金的管理也是一样。《通知》规定,保证金账户原则上应开立在总行或经授权的分行;对于在票据承兑申请人开户行开立保证金账户的,应通过系统控制、定期对账等措施防范保证金挪用风险。此外,已贴现票据必须完成贴现企业向银行的背书,防止银行合法权利悬空。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银监会要求各级监管机构视情况采取暂停市场准入、暂停票据业务等监管措施。对管理不力、屡查屡犯的,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外,还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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