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表示加强创新化解农村金融两难问题
□记者 陈莹莹
银监会合作部负责人日前就组织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阳光信贷”和“富民惠农金融创新”三大工程表示,着眼于解决农村“贷款难”、“担保难”问题,需重点强化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两方面的内容。银监会此前发布《关于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指导意见》、《关于实施阳光信贷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实施富民惠农金融创新工程的指导意见》,引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启动实施“三大工程”。
加强融资产品创新
银监会合作部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重点强化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两方面的内容。在产品创新上,强调要根据农村金融服务对象、行业特点、需求差异,细分客户群体,积极开发符合农村经济特点和农户消费习惯的金融产品。加强融资产品创新,运用微贷管理等先进技术,积极扩大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覆盖面;围绕地方支柱行业、特色产业开发产业链信贷产品;开发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信贷产品;创新适合农村客户需要的结算工具等。在担保方式创新上,提出鼓励将法律法规不禁止、产权归属清晰的各类资产作为贷款抵质押物;加强与保险机构合作,鼓励以政府资金为主体设立的各类担保机构为涉农业务提供融资担保。
该负责人表示,各地在推动实施“三大工程”中,要组织辖内机构开展模拟分析,假设各种可能情况,全面梳理潜在风险点,前瞻预判风险;要指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办法;重点做好对基层网点、流动网点和便民服务点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持续做好风险监测、督促指导和后续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风险隐患等。
提高网点覆盖率和服务便利度
组织实施“三大工程”是银监会推动加强和改进农村金融服务的重大举措。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主要是引导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网络,创新服务手段,推动金融服务向乡村和社区延伸,提高网点覆盖率和服务便利度。
《指导意见》重点从8个方面明确了有效实施金融服务进村入社区工程的工作方法,包括重点加大乡镇及以下网点布设力度;多种形式开展定时定点流动服务方式;广泛布设ATM机、POS机等金融电子机具;依托农户家庭、商户和农村社区不断加大金融自助服务终端推广力度;有效提升银行卡应用水平;加大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支付结算渠道的推广应用;加强银村(社区)合作,建立与村委会、社区服务中心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进一步推进面向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知识宣传与教育等。
《指导意见》还针对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贷过程阳光化、透明化提出6项具体要求,包括推行公示制度,主动公示贷款种类、条件、流程、利率、信贷人员信息、办结时限及监督方式等;开展社会评议,按村组成评议小组,吸收威望高、情况熟的村民代表参与授信评议;实行阳光操作,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一站式服务”等,实行一揽子阳光化操作;承诺办理时限,业务各环节均要合理确定办结时间并及时告知客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在限定时间内说明原因;公开定价标准,公开贷款利率定价方法和各项优惠政策,严格遵守银监会关于整治不规范经营的“七不准”规定;强化社会监督,通过选聘群众代表担任阳光信贷监督员等方式,监督违规放贷和不作为行为。(陈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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