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机构自主定价能力提高

2012-06-11 09:48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康子冉

  央行近日发布了《2011中国区域金融运行报告》(下称《报告》),指出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总体有所上行,自主定价能力进一步提高。

  这与6月7日央行宣布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相一致,表明我国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决心。

  贷款利率上行趋势趋缓

  《报告》显示,2011年前三季度,受央行应对通胀连续上调存贷款基准利率等因素影响,金融机构对非金融企业及其他部门贷款利率呈上行趋势。第四季度,受经济增长趋稳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等因素影响,利率有所回落。

  “去年各地区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利率主要分布在6.49%~9.29%之间,西部地区利率水平总体低于其他地区。”央行称。

  同时,受境内资金供求关系变动及国际金融市场利率走势的影响,外币存贷款利率总体呈现波动上行走势。

  但从去年第四季度以来,贷款利率上行的趋势开始放缓,这也显示了我国经济增速放缓的迹象。

  根据央行此前公布的数据,由于受票据融资利率下降影响,今年一季度贷款利率总体开始呈现下行走势。

  利率自主定价能力提高

  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推进,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能力不断提升。

  目前,全国性金融机构大部分采取统一管理、分级授权的定价模式,精细化的定价管理水平有所提高。

  对此,央行在全国选择80家地方性商业银行进行调查,其中城市商业银行32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37家,村镇银行11家。

  调查显示:金融机构初步建立了科学的贷款定价机制,定价能力明显提高,定价方式趋于灵活,但适应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2011年各地区金融机构贷款执行上浮、下浮和基准利率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比重分别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或下降,既体现了宏观调控政策通过金融机构利率定价机制的有效传导,也体现了市场机制在利率形成中所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报告称。

  推进利率市场化

  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将会推动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

  6月7日,央行宣布扩大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1.1倍;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

  分析人士普遍注意到扩大利率浮动区间对利率市场化的重大意义。

  农业银行高级宏观分析师袁江认为,扩大利率浮动区间是对商业银行利率市场化的一次练兵。

  “贷款利率(扩大至基准利率)0.8倍下限,是央行比较(具有)创新性(的)措施,是应对贷款需求下降的明智举措,也将推动利率市场化进程。”袁江说。

  今年4月,央行行长周小川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利率市场化是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周小川当时对利率市场化改革作出了这样的设想:贷款利率改革可先行一步,存款方面可通过促进替代性负债产品发展及扩大利率浮动区间等方式推进。

  因此,逐步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的能力,是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的重要步骤。(康子冉)

责编: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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