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产品已成为富裕人群打理财富的重要途径之一,但随着行业发展,信托市场出现一些鱼龙混杂的乱象,近期市场上一家名为“国资信托有限公司”的冒牌公司注册成立,仅一个月便被监管层注销资格。此外,信托行业虚假产品、冒名员工等新闻更是频频见诸报端,那么投资者如何在乱象丛生的信托行业躲雷,购买心仪的信托产品呢?
冒牌信托公司被注销
近日,市场上第69家信托公司“国资信托”于今年5月在贵州省黔南州惠水县注册成立,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企业管理、资金信托、动产信托、并购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
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按照现行规定,从事营业性信托活动的机构必须获得银监会批准,而自2007年以来,银监会就没有颁发过新的信托牌照,信托公司数量一直维持在68家,这也意味着,国资信托并没能取得银监会批准合规成立,属于冒牌信托公司。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理论上这种相当于特许经营的项目需要获得资质才能冠名,估计当地工商部门操作上有些不妥的地方,才让国资信托这样的事情出现。
不仅如此,业内人士指出,合规的信托公司必须先持有金融牌照才能进行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这家“国资信托有限公司”却从未取得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北京商报记者在企业信用信息网已经查不到这家公司,据“天眼查”的信息显示,“国资信托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亿元,由外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出资;公司法人忻翀杰。
据了解,在银监会的指导下,贵州银监局协调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已正式撤销了“国资信托有限公司”有关工商登记,这家公司尚未募集到社会资本开展具体业务。
“李鬼”案件频发
除了冒牌信托公司违规设立外,部分信托公司内部频现李鬼员工,此外,假借信托为名销售虚假理财产品也成为监管重灾区。
日前一起冒充信托员工欺骗客户资产的案件做出审判,客户王女士2010年时把60万元拆迁款交给自称平安信托员工的刘某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结果钱款被侵占。后经查实,刘某实际上是平安人寿北京分公司区域拓展部的员工,冒名平安信托员工,最终因非法侵占他人钱财被判刑。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信托行业的发展以及信托产品的认知度越来越高,第三方机构销售平台也成为虚假理财产品“集散地”,2015年10月,一家投资顾问借用平安信托的名义发行“平安信托·鹏飞尊享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和“平安信托·磐晟安享收益7号集合信托计划”,并通过第三方机构进行宣传销售。此外,中诚信托也曾遭遇过类似李鬼事件。
“李鬼频发是因为信托公司管理不规范或者执行有漏洞,其中牵扯的利益又比较大,然而对应的客户对理财方面的知识比较薄弱,单纯相信对应的接洽人员许诺的回报和承诺。”廖鹤凯坦言。
如何防范踩雷
资产荒的大背景下,市场资金泛滥,私募性质的信托业为虚假信息的滋生提供土壤。
谈及如何避免信托踩雷,廖鹤凯进一步介绍道,信托资管以及现在的有托管的契约型基金产品,备案的公司都是可以查询的,而且实际打款都是打到托管专户或者对应项目开设的募集专户,资金和管理人都是隔离的,这类项目真实性基本看账户就可以判别,在无法确认产品真伪时,则应直接与信托公司联系核实。
用益信托研究员黄婉娜表示,若要彻底消除此现象短期存在一定困难。防范的手段需要双管齐下,一方面,信托公司积极进行信托投资普及教育,令投资者更加明晰投资流程,提高自身信托知识水平。另一方面,信托公司应加大排查力度,整顿行业内销售人员资质参差不齐的情况。
“市面上购买的信托产品为集合资金信托,购买时应从渠道、发行方、产品标的、推介人员等多方面考量。目前银行已经不能销售信托,最好在信托直属的机构认购,关注发行方信托公司的背景实力,最好选取口碑较好、有国资背景的信托公司。在选择产品标的方面需关注其标的资产,经济实力较好地区的项目较好,地产项目最好选取前50强的。不要一味关注收益,最好选取1年期的,期限太长,无形增加未来不确定性因素,此外集合资金信托的购买一般为100万元起步,因此决策起来需要慎重。”黄婉娜补充道。
63家信托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450.91亿元,平均每家营收7.16亿元;累计实现净利润264.08亿元,平均每家净利4.19亿元。
近日,浙江东方发布公告称,浙金信托已完成增资及工商变更。此次增资9.5亿元,变更后,浙金信托注册资本由5亿元增至10亿元。此前,陕国投也公告称,公司配股事宜获得陕西省国资委批复。
记者注意到,去年以来,其中增资幅度较大的有昆仑信托、新时代信托、民生信托,分别为72.27亿元、48亿元和40亿元。
“生前遗嘱”制度的引进,更多体现的是逆周期的监管策略,该项机制逐步在国内金融机构普及落地。
“信托的好多业务都被抢走了,中后台的人差不多被挖完了,很多基金子公司的第一版合同都是信托公司的律师带过去的。在与基金子公司抢夺业务的同时,信托很快醒悟,与其辛苦增加资本金,不如干脆入手基金子公司的牌照。
在管理资产规模上,我国信托行业已经成为仅次于银行业的金融子行业。“实际上,相关部门并没有对风险项目实施‘刚性兑付’的规定,是信托公司担心风险事件会对整体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而形成的行业隐性‘刚性兑付’。如果作为卖者的信托公司已经履职尽责,出现的风险就要由投资者自己承担。
据媒体报道,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李建华今天早上心梗发作辞世。李建华曾明确表示,99号文强调了“卖者尽责”,并不意味着买者就可以零风险、高收益。(原标题:银监会非银部主任李建华突发心梗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