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个人人民币悄然跨境 汇出额度每年不超30万

2013-04-07 08:10    来源:东方财富网

  “目前广东省是可以用个人名义对外汇出人民币,只要在境外有户口,就可以将境内人民币汇出境外同名户口之下。”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分局相关人士日前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近年来中国潜心推动人民币成为国际结算货币,人民币开放的步伐亦不断加快,但均集中在机构层面,而个人层面的人民币业务近期才出现了突破口。对待这个业务,香港表现积极,而内地则异常低调。

  多名银行业主管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内地居民人民币跨境汇出业务正在广东省内进行着一场试验。尽管试点范围仅限在广州与香港之间,且限制条件严苛,但这是相关部门的一次“试水温”的准备,未来有望进一步推进。

  无独有偶,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中夏等人日前在一篇联合署名文章中提到:“目前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流动性趋紧,可以考虑增加对境外人民币资金池的流动性支持,适度促进内地人民币资金向香港流动。”

  低调试验不许大加宣传

  一名消息人士透露,广东省于2012年下半年已经开始试行个人跨境人民币汇款,容许内地居民以个人名义进行人民币汇款,而无需转换美元再汇款。一开始有三家指定银行可以办理此业务,分别为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及一家外资银行,而这些银行分别为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及外资行的代表。

  该名消息人士认为,中行旗下的中银香港、信银国际都是香港人民币业务的佼佼者,而前者更是香港的人民币清算行,对人民币业务在法规及操作上都比较熟悉,故此选择它们作为试点。

  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局相关人士表示,个人如果汇出款项到境外购买资产,例如购房及投资等,属于个人资本账目,如果汇出款项是用于消费,例如旅游购物读书等,就是个人经常账目。

  时代周报记者试图联络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进一步咨询,但是无法联系上。

  另一名消息人士透露,目前汇款的相关规定是:若个人汇款额度每年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则无需通过外管局审查,由银行自行把关。而客户要向银行说明汇款的用途,银行则按照客户的相关记录及提供的资料,对汇款进行检查,核实该笔汇款合规合法。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虽然内地个人人民币跨境业务在广东省地区已经可以进行,但相当低调,被严格限制在几个银行分行的范围内,而且不许对外大加宣传,仍未正式落实推行,故此银行还没有正式的文件指引。但如果每年汇款上限超过30万元,则要向外管局或人行分行申请。

  记者向中国银行广州分行咨询此业务,该行同样表示可以进行跨境人民币汇款,每年限额30万元,可以一次过用完此额度,每日汇款没有限制。被问及能否将汇款汇入广州,表示他们只负责收款,只要香港银行可以帮做汇款,中行便可以接收。随后记者向中银香港咨询,该行表示,可以以个人名义汇款到广州户口,但是每日汇款上限8万元,且必须为同名户口。

  工商银行广州分行也可以办理以个人名义将人民币汇到香港,同样汇到本人的同名户口,需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及说明汇款的用途,但并不需要其他文件证明,额度同样为每年30万元人民币。当记者问到此项业务何时开始时,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已经有了,但具体什么时候不清楚,反正已经一段时间了。中信银行亦给出了类似的答案。

  记者随后向建行、交行的广州分行咨询能否将人民币资金以个人名义汇款,此两间银行均表示,由于规定限制,现时个人名义只能将人民币兑换成外汇才能汇出,不能将人民币直接汇出,如果要将人民币直接汇出,只能是企业用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

  不过,人民币跨境汇款的试验仅仅限制在广州。去年2月,曾一度热传深圳将允许个人人民币汇款,但很快就被央行深圳分行否认,而浙江义乌金改方案中,支持开展个人人民币跨境结算业务试点仍待批。

  时代周报记者就此再次咨询人民银行深圳分行,但人行并无直接回应,称其只会回答银行书面提出的问题,如有疑问,请银行机构向深圳人行查询。记者致电深圳各大银行,对方均表示暂时无个人人民币汇款的业务。

  一名香港银行业务主管表示,其实个别银行包括该行都曾经接获过此类内地具名个人人民币跨境汇款,汇款多数来自广州,额度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多数用途都是读书或者旅游,亦有作投资之用。在收到这些汇款之时,香港的银行都就此咨询过香港金管局的意见,金管局对此给出口头指引,表示如果汇出款项的内地银行可以正式汇款合规合法,香港银行就可以接收汇款。这种汇款偶然会有,但是量不多,只是零星个案。

  香港最先开展内地个人业务

责编: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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