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印发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改西部[2013]365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的函》(国办函[2013]35号),现将《深入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规划(2013—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实施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突出“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深化“开发扶贫、生态建设、人口控制”试验主题,坚持开发扶贫与经济发展并举、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并进、人口控制与人的全面发展并重。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全国贫困地区探索一条超常规的后发赶超之路。
二、请贵州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毕节试验区改革发展各项工作,涉及的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按程序另行报批。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发展重点,积极创造条件,有序推进《规划》实施。东部地区要加大对毕节市的帮扶力度,积极支持试验区建设。
三、请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加强与有关方面的沟通,做好与国家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衔接,在试验区专项规划编制、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指导和帮助地方政府切实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要鼓励和支持将行业试点任务放在试验区先行先试。对已确定的试点任务,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
四、我委将按照国务院批复精神,加强指导和协调,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贵州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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