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审核效率 加快期货创新
证监会期货监管二部主任季向宇日前表示,期货公司业务创新积极推进,从过去单一的商品经纪业务模式发展到目前的商品经纪、金融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以及结算业务等多元化业务格局。同时,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筹备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正在研究期货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和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服务子公司开展合作套保、仓单服务、基差交易、定价服务等各项业务创新。
提高审核效率 为期货业发展服务
中国证券报:期货公司监管工作以什么为主线?下一步将继续做好哪些工作?
季向宇:作为期货中介机构监管部门,我们紧紧围绕当前服务实体经济,发挥期货市场功能的主线开展期货公司监管工作;继续加强和改善基础性制度建设,强化依法监管,促进期货公司合规建设水平的提高和业务规模的快速发展,防范和化解风险;在普遍提升行业合规运作水平基础上,继续高度重视、扎实稳妥推进资产管理业务等各项业务创新。
一是依法做好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工作。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依法行政的要求,做好期货公司行政许可工作,坚持审核原则和程序,在保证审核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提高审核效率、创新工作方法,为期货行业发展服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已取消和下放的12项行政许可项目后续衔接方案的落实,平稳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分类监管制度实施3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3年来,我们制定了分类监管规则体系,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适时修订了分类监管规定,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原则基础上,科学组织了4次分类评价工作,并于2011年开始将分类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提高分类评价的透明度。分类监管制度的实施对促进期货公司规范运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是加强期货公司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方面,组织开展了对全部161家期货公司及部分营业部的全面检查,重点是关注期货公司风险控制能力、信息技术水平,摸清中介机构服务能力,力求做到找准风险点,加强研判,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增强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
四是加强期货公司信息安全工作。一是在前几年落实《期货公司信息技术管理指引》的检查和整改验收的工作基础上,指导中期协开展信息技术升级的检查评审工作,共有39家期货公司信息技术达到升级标准,并有一家公司成为行业首家符合信息技术管理四类标准的公司。通过检查,督促期货公司加大了信息技术系统建设,加强了信息技术系统运行维护,有效地提高了行业信息技术保障水平。二是积极做好期货公司监管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完成了系统需求分析和需求设计方案的制定工作,以及技术开发、试点测试,已经进入了全部用户试运行阶段,情况进展良好。
五是做好净资本监管制度修订工作。为适应期货业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本着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增强服务国民经济的目标,在结合期货市场和行业发展变化情况的前提下,借鉴境外和国内相关行业净资本制度调整经验,及时评估我国期货公司现行制度的适当性,对市场各方反映的期货公司净资本监管制度进行深入研究,相关管理办法将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六是进一步加强行业诚信建设。指导中期协研究发布《期货业诚信建设实施指导意见》,同时向各证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业诚信建设的通知》,协调各方监管力量,加强监管协作,督促辖区期货公司诚信经营,支持并协助实施《指导意见》。
积极推进创新 发展多元化业务
中国证券报:期货市场创新发展的空间、潜力非常广阔,目前创新也很多,期货公司业务创新将有哪些推进?
季向宇:期货公司业务创新积极推进,从过去单一的商品经纪业务模式发展到目前的商品经纪、金融经纪、投资咨询以及结算业务等多元化业务格局。已经启动了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同时,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筹备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一是推进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已于2012年9月1日起施行,首批18家期货公司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开始着手产品开发、策略设计工作。
二是推进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试点。为贯彻落实证监会领导在2012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提出的“争取尽快推出期货经纪业务试点”的工作部署,我们抓紧与商务部、国资委、外汇局等相关部委进行政策协调,进一步完善期货公司境外期货经纪业务的制度设计思路,并就期货公司代理境内企业“走出去”从事境外商品期货交易涉及到的对国内市场影响、对外开放步骤、境内企业保护及相关政策配套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有关法规草案已经草拟完成,待进一步研究论证后推动相关工作。
三是支持配合原油期货市场建设工作。我们抓紧对原油期货市场建设涉及的中介机构服务模式及监管政策进行全面地研究论证,并就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期货市场的监管政策等重点问题与期货交易所方面不断沟通交流。不断深入研究原油期货建设工作涉及到中介机构业务小组的,重点研究论证境外投资者参与的中介政策以及中介监管法规修订等问题。
其他创新活动主要有:一是期货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我们响应市场需求,对期货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进行了认真研究。我们与会内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目前已就期货公司开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的法律问题、业务模式、审批工作流程和后续监管等问题形成共识,基金部已将期货公司开展基金销售业务作为新增内容纳入《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订稿之中。二是积极稳妥推动期货公司设立风险管理子公司开展合作套保、仓单服务、基差交易、定价服务等各项业务创新,相关办法已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发布,有关工作正在推进。
中国证券报:国际化是期货公司改革创新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期货中介业务对外开放情况如何?
季向宇:中国期货市场是一个同国际市场高度关联的市场,已成为国际期货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会共批准了31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到境外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近年来,因企业并购重组等原因,目前现存28家企业有此业务资格。外资通过境内公司参与国内期货交易也初具规模。初步统计,目前期货市场具有现货背景的外资客户近2000个。在CEPA框架下对香港、澳门的开放稳妥推进,已有3家港资机构参股内地期货公司,6家内地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子公司。(申屠青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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