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条例实施在即 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谋转型
明日(12月1日),首次对期货交易作出明确界定的新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开始施行。未经依法批准的“类期货”交易活动即将被视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之际,有望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风暴中过关而保留下来的大宗商品中远期电子交易市场,开始了交易模式的紧急调整。
前日,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下称“甬商所”)完成首单大宗商品竞买交易,其竞买标的为宁波黄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委托销售的1#铜米。下一步,甬商所还将通过竞价、招标的交易模式陆续推出化工、煤炭、钢铁、锌、铅等大宗商品的交易。
由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控股的甬商所,去年11月开业时率先推出的是阴极铜“现货递延交易”,并每日维持着一定规模的阴极铜现货交割。而据该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介绍,就在上周末,甬商所刚召开了业内资深专家参加的竞买、招标等新交易模式的论证、验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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