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期货将于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2012-11-29 08:52    来源:上海证券报

  28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玻璃期货合约的批复》,同意郑州商品交易所挂牌交易玻璃期货合约。同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发文称,玻璃期货合约自 2012年12月3日起上市交易。

  证监会在批复中要求,郑商所应当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高标准、稳起步”的原则,进一步做好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注意防范和妥善化解可能出现的市场风险,确保玻璃期货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平稳运行。在上市初期,郑商所应当对玻璃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交割制度及厂库设置、市场监控等方面从严要求,切实履行好交易、结算、交割、监查等重要环节的监管职责。此外,证监会还要求,在组织玻璃期货合约交易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郑商所应当及时向证监会报告。

  据悉,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FG303、FG304、FG305、FG306、FG307、FG308、FG309、FG310、FG311,各合约挂牌基准价均为1420元/吨。玻璃期货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为3元/手。自上市之日起,玻璃期货合约当日开平仓手续费减半收取。玻璃期货的保证金为6%,每手玻璃20吨,按照1420元/吨挂牌基准价计算,每手合约价值为28400元。一般而言,期货公司会加收一定保证金,按照总计10%来计算,做一手玻璃期货只需花费2840元左右。

  “玻璃采用小合约设计,有利于提高市场活跃性;20吨一手的设计,也比较符合现在以汽运为主的玻璃运输模式。”新湖期货玻璃研究员马静静表示。

  自从玻璃期货上市的消息传出,产业链上多数企业表示,愿意了解和接受期货,并通过期货规避生产经营中的风险。

  东亚期货分析师胡战国表示,玻璃是市场上最为公众熟悉的品种之一,并且具有行业规模大、价格波动大等特点,期货满足了玻璃企业规避风险的需求。而且玻璃期货采用了厂库交割,为买方提供了方便,可以最大程度满足买方的个性化需求。此外,玻璃期货合约规模相对较小,便于中小散户参与。

  具体来看,玻璃生产企业可以利用期货套保来对冲价格下跌的风险,尤其是近期市场的价格走低。而下游企业可以通过套期保值对冲玻璃原片价格上涨或库存下跌的风险。

责编:卢一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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